周子南君
周子南君(前113年-大約310年),也叫做衛公。漢武帝時代尊儒術復古後,於元鼎四年(前113年)分封,是中國史上「尊二王備三恪」政策的一部分。
周子南君國(衛公國)一直延續到西晉,約在東晉時期絕封。 [1]
目錄
緣起
上古封建社會時代,通常是滅其國而不絕其封,故往往在軍事勝利後並不斷絕該國的繼嗣,而是另立新君或者遷望它地,而使其祖宗得以血食祭祀。
秦始皇統一後,停止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漢高祖劉邦統一天下後雖然對古代朝代設置祭祀,但並沒有封地建立宗廟。到了漢武帝時代,因為獨尊儒術,儒家思想的「興滅國繼絕世」得以有限推行,於是在元鼎四年(前113年)封周朝之後姬嘉為周子南君,以祭祀周朝先君。
姓氏
司馬遷. 周本紀. 史記. 西漢. 記載漢武帝封姬嘉威周子南君,臣瓚認為姬嘉是衛國國君的後裔,為子南氏。祖先是衛靈公之子公子郢,字子南,後來賴魏國之力篡奪國君之位。但顏師古和王先謙都認為姬嘉不是衛國後裔。[3]
沿革
- 周子南君:元鼎四年(前113年)十一月丁卯,姬嘉以周后被封為周子南君,三千戶,地在長社,三十里,地位相當於列侯。其孫姬當於地節三年(前67年),因指使家奴殺家丞,被棄市,封國被撤消。
- 周承休侯:元康元年(前65年)三月丙戌,姬當的弟弟姬延年封為周子南君,初元五年(前44年)正月,改封號為周承休侯,位在諸侯王之下,並受賜諡號。
- 周承休公:姬延年的曾孫姬黨為周承休侯時,綏和元年爵位升格為周承休公,封地滿百里,
- 鄭公:元始四年,改為鄭公
- 章牟公:王莽篡位後,改為章牟公(《外戚恩澤侯表》作章牟公,《王莽傳》作章平公)
- 周承休公:建武二年(26年),東漢王朝建立後,又被改為周承休公。
- 衛公:建武十三年(37年),改為衛公,位在宋公下,褒成侯上。
- 衛侯:西晉泰始三年,降爵為侯
封地
世系
爵號[爵位] | 諡號 | 姓名 | 在位年數 | |
周子南君 | 無 | 姬嘉 | 前113年-前107年(6年) | |
周子南君 | 無 | 姬置 | 前107年-前87年(24年) | |
周子南君 | 無 | 姬當 | 前83年-前67年(16年) | |
周子南君 | 姬延年 | 前65年-前44年 | ||
周承休侯 | 考 | 前44年-前36年 | ||
周承休侯 | 質 | 姬安 | 前36年- | |
周承休侯 | 釐 | 姬世 | 前23年- | |
周承休侯 | 姬當 | 前15年- | ||
周承休公 | 前8年- | |||
鄭公 | 4年- | |||
章牟公 | 8年- | |||
章牟公 | 姬常 | 14年- | ||
周承休公 | 26年- | |||
周承休公 | 姬武 | 29年- | ||
衛公 | 37年- |
世系圖
參考文獻
- 司馬遷. 周本紀. 史記. 西漢.
漢興九十有餘載,天子將封泰山,東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後嘉三十里地,號曰周子南君,
《正義》《括地誌》云:「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塢,在汝州梁縣東北二十六里。《帝王世紀》雲『漢武帝元鼎四年,東巡河洛,思周德,乃封姬嘉三千戶,地方三十里,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元帝初元五年,嘉孫延年進爵為承休侯』,在此城也。平帝元始四年,進為鄭公。光武建武十三年,封於觀,為衛公。」
顏師古云:「子南,其封邑之號,為周后,故總言周子南君。」
- 《漢書》卷十 成帝紀第十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師古曰:「天、地、人是為三統。二王之後並己為三。」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師古曰:「夏、殷、周是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莫正孔吉。臣瓚曰:「無若孔吉最正也。」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 《後漢書》卷一 光武帝紀第一
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為泗水王,故真定王楊子得為真定王,周后姬常為周承休公。
- 《後漢書·太子李賢注》:武帝封周后姬嘉為周子南君,成帝封姬延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後。承休所封,故城在今汝州東北。
- 《後漢書》卷一一八 百官志五
衛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第。十三年,改常為衛公,安為宋公,以為漢賓,在三公上。
《五經通義》:「二王之後不考功,有誅無絕。」鄭玄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禮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謂通三統也。三恪者,敬其先聖,封其後而已,無殊異者也。」
- 《晉書》
- 《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一 河南六
承休廢縣在今(汝)州治子城東。本曰周承休城。
漢武帝元鼎四年,封姬嘉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邑於此。
元帝初元五年,更名周承休侯國,屬潁川郡。
成帝綏和初,更進為公。
平帝元始四年,更名為鄭。
光武改封姬常於東郡畔觀縣,曰衛公,以鄭縣廢入陽城縣。
後魏置南汝原縣,兼置汝北郡。
高齊改曰汝原縣,又改郡曰汝陰。
後周郡廢。
大業初,改縣曰承休,移本州來治,又改為襄城郡。
唐初為伊州治。貞觀初,以梁縣併入,而改承休為梁縣,自是州郡皆治此。
明初廢。
《括地誌》: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塢,在梁縣東北二十六里。
魏收《志》:東魏武定中,汝北郡移治梁雀塢,即梁瞿鄉也。
《水經注》:承休東南有梁瞿鄉,後漢世祖嘗駐軍於此。杜預曰:故承休城,在梁縣東。然則隋之承休,非即古城矣。今州土城,明初重築,後屢經修葺。周九里有奇,有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