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青
周美青(英文:Christine Mei-ching Chow Ma,1952年11月30日-),生於香港[1],籍貫南京市,前中華民國第一夫人、前任總統馬英九的妻子,夫婦育有馬唯中、馬元中二女。[2]
周美青 Christine Mei-ching Chow Ma 圖片來源:Cassatte | |
---|---|
中華民國第一夫人 | |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 |
總統 | 馬英九 |
前任 | 吳淑珍 |
繼任 | 空缺(蔡英文為中華民國唯一女性總統) |
臺北市市長夫人 | |
任期 1998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5日 | |
市長 | 馬英九 |
前任 | 吳淑珍 |
繼任 | 高閬仙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女 |
出生 |
22x20px 英屬香港 | 1952年11月30日
籍貫 | 南京市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馬英九 |
兒女 |
長女:馬唯中 次女:馬元中 |
父母 |
周兆溎(父) 周喬鑫貞(母) |
學歷 | |
---|---|
| |
經歷 | |
目錄
生平
家庭背景
周美青的父親周兆溎,當過船長,與母親周喬鑫貞育有四子女,老大周美琪定居美國,老二周偉奇為前聯華氣體董事長,周美青排行老三,曾任職兆豐銀行法務處處長,老四周偉雄定居美國。1949年,國共內戰,國民政府撤退至台灣後,周父與其家庭由南京逃難至英屬香港。周美青在香港出生,後全家移居台灣台北市。
婚姻
周美青與馬英九之妹馬莉君在北一女中為同學,1964年妹妹馬莉君邀請中學同學周美青來家裡吃水餃,認識馬英九,但兩人並未交往。周美青大學就讀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1974年8月,馬英九赴美國紐約大學留學。因為與馬英九為同學,兩人1975年在美國戀愛,1976年訂婚。1977年8月20日,是馬英九父母結婚33周年的紀念日。在紐約大學法律系讀到了碩士三年級的馬英九,特意選擇這一天和同班同學周美青舉行婚禮,馬英九父母馬鶴凌和秦厚修從台灣趕來參加婚禮,他們對兒媳婦十分滿意。[3]
留學回國後,任職兆豐銀行法務處,最後升為處長。在馬英九當選為總統後,最初周美青未立即辭職,仍保有其職位,之後決定退休。退休後任中銀文教基金會與兆豐慈善基金會執行長,同時出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舉止低調,並且長期投入公益活動,如台灣世界展望會的活動,同時是職棒中信兄弟球迷。
爭議事件
偷報風波 控告金恆煒勝訴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時,台灣北社副社長金恆煒與張啟典爆料,周美青在美國念書時曾在圖書館偷報紙的過往事跡[4],最後金恆煒等人因無法證實消息來源,台灣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認定損害周美青名譽,應賠償周美青新台幣60萬元,並在四大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 張啟典指控
- 張啟典自稱曾任哈佛大學醫學院副教授(僑務委員會表示此身分一時找不到資料提供)[5]。2002年台北市長選舉時,他指控馬英九是職業學生。2008年總統選舉時,他專程自美國返台,與台灣北社副社長金恆煒召開記者會。張啟典表示,1980年代他任哈佛燕京圖書館工讀管理員時,發現報章雜誌遺失多次,看了哈佛醫學院校警室公務報告,發現紀錄中有一名為「MEI CHIN CHOU」(美青周)的女性犯了偷竊的罪行。
- 周美青回應
- 周美青委任律師宋耀明於3月15日出示周在美國留學及工作時的駕照、以及哈佛大學工作證(馬英九在哈佛大學求學時,表明周美青用的英文名字是「Christine Chow Ma」(周美青的英文名、本姓、冠夫姓),並非「MEI CHIN CHOU」。孔傑榮曾寫信給馬英九並提到周美青,也是稱呼周為「Christine Chow Ma」。[6][7]
- 周美青對張啟典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訴訟,以及在美國對張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張啟典回應以「親眼所見(偷竊紀錄),對自己的記性有信心」,質疑「周被活逮的時候,可能因為驚慌,才改報中文拼音的名字」,表示「只要一調出官方紀錄簿,就可以知道是誰在說謊了」。[8]
- 委任律師宋耀明表示「哈佛醫學院與哈佛燕京圖書館位在不同校區,質疑當時是一介工讀生的張啟典是否有權限閱讀校警室的公務報告;而且在醫學院校區何以能夠看到圖書館校區的資料;周如果真的偷竊被逮,為什麼還能繼續在哈佛圖書館工作下去」。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館長吳文津,經由媒體否認曾經寫信要周美青還東西。現任哈佛大學史學榮譽講座教授柯偉林(William Kirby)以公開信表示:「某個人能夠進到哈佛大學警察局、而且讓一個值勤警員把檔案資料給他看,『是不可想像的』。不管是現在或過去的資料都不是公開資料,而且存檔的紀錄幾乎都不會儲放在哈佛大學警察局的小房間內。哈佛大學的檔案都是分開存放的;按慣例,除非超過五十年,否則也不能拿來公開做研究。想要看到過去學生或是教職員的檔案,必須『同時』獲得本人(如果還在世的話)以及學院院長的特別允許才行」。[9]
- 法院判決
-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金恆煒敗訴。一審判決書指出,金恆煒事後表示,相關言論是引用許建榮與曾韋禎合著、玉山社出版的《馬經:你想像不到的馬英九》一書的內容;[10]但法官傳喚相關人士,無人能證明《馬經》所述周美青偷報紙一事的明確消息來源;當時燕京圖書館館長吳文津也公開表示,任期內從未接獲任何館內書報遭竊的消息。2010年3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金恆煒敗訴,金恆煒應賠償周美青新台幣六十萬元並在台灣四大報紙(《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頭版登報道歉;判決理由是金恆煒無法舉證所言真實,故認定金恆煒損害周美青名譽。[11]2010年7月30日,台灣最高法院駁回金恆煒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認定金恆煒發言前未經合理查證,故金恆煒應賠償周美青新台幣60萬元,並在四大報紙刊登道歉啟事。[12]
- 李敖的說法
參考文獻
- ↑ 馬英九、周美青都是香港出生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07-29
- ↑ 船長的女兒 周美青 - 成功者故事. 商業周刊.
- ↑ 小家庭:他和三個女人一條狗人民網
- ↑ 高思博指綠營偷報紙爆料
- ↑ 現身說明 張啟典:哈佛警局紀錄周美青偷竊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10-17.
- ↑ 中廣新聞網 2008/03/13:呂副指導教授證明 周美青英文名字不是「美青周」
- ↑ 〈決戰322 周美青亮出當時證件 證明張啟典搞錯了〉
- ↑ 張啟典:對簿公堂 釐清事實
- ↑ 周美青事件 哈佛教授指在校警看到紀錄是不可想像
- ↑ 許建榮; 曾韋禎. 《馬經:你想像不到的馬英九》. 玉山社. 2007年: 46–53頁. ISBN 978-986-6789-16-8.
- ↑ 金恆煒指周美青偷報紙 二審判金敗訴. 中廣新聞. 2010-03-30.
- ↑ 賴心瑩、何哲欣. 指馬嫂偷報 金恆煒判賠. 台北: 《蘋果日報》. 2010-07-31.
- ↑ YouTube上的李敖說出了當年周美青偷報紙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