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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政府

嘉义市政府

图片来自chiayi

嘉义市政府(简称:嘉市府英文Chiayi City Government),是中华民国台湾省嘉义市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嘉义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各部会(主要为内政部)。

目录

介绍

嘉义市政府设有25个所属一级机关、9个“所属二级机关”、2个区公所、27所各级学校、2所幼儿园,此外嘉义市政府亦经营3个市营事业机构。

作为地方自治团体的行政机关,嘉义市政府的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国台湾总督府施行台湾市制时所成立的“嘉义市役所”。1945年7月1日,三级省辖市嘉义市成立,并新设三级省辖市行政机关“嘉义市政府”,惟于1950年嘉义市被废除三级省辖市位阶,嘉义市政府也随之裁撤,原隶属于嘉义市的新东、新西、新南、新北四区改制为镇;太保、水上两区改制为乡,并由嘉义县直辖;1951年嘉义县新东、新南、新西、新北等四镇合并为嘉义市,并设置“嘉义市公所”,确立了今日的嘉义市辖域。1982年7月1日,原属嘉义县嘉义市恢复升格为省辖市,并复设省辖市行政机关“嘉义市政府”。

沿革

日治时期

中华民国时期

组织架构

嘉义市政府的组织基准法为《嘉义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依据《嘉义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嘉义市政府置以下职称:

  • 市长,为嘉义市政府之首长,综理市政,并指挥监督所属员工及机关。
    • 副市长,为嘉义市政府之副首长,襄助市长处理市政。(一名,由当届市长任命)
      • 秘书长,为幕僚长,承市长之命,处理市政。
        • 顾问,承市长之命,办理市政设计、法案审核、协调各处业务,并备谘询有关市政等事项。
        • 消费者保护官,受秘书长之指挥、监督,掌理消费者保护争议调解等事项。
        • 参议秘书,受秘书长之指挥、监督,掌理机要、协调、核稿等事项。
  • 市务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顾问、参议、各处主管、所属一级机关首长、各区区长,与市长指定人员组成。市务会议,由市长召集,并由市长担任市务会议之主席,市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市长职务代理人担任主席;必要时,市长得邀请或指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市务会议。[3]

所属一级单位

嘉义市政府设有14个所属一级单位。

所属一级机关

嘉义市政府下设所属一级机关,共计有6局。

参考文献

  1. 太保市-台湾大百科全书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1). 
  2. 徜徉航讯_原来县辖市是这样喔!_杰水轻喃starbuckser's creek. [2014-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7). 
  3. 嘉义市政府-市长专区-市务会议. [2014-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