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在国务院各机构外单设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扶贫办[1]”)承担具体工作。
目录
沿革
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2〕85号)发出,内称“为加快甘肃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建设,改变甘肃定西、宁夏西海固地区的贫困面貌,国务院决定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为:“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制定建设规划,合理使用国家拨给的专项资金,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列入国民经济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年5月14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主持下召开。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发出,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2],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小组下设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负责办理日常工作,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8〕30号)发出,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合并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黎中分工负责“三西”地区工作。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保留“三西”地区办公室,与开发办合署办公,刘光祖任“三西”地区办公室主任。
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名称和成员的通知》(国办发〔1993〕62号)发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职责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