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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原圖鏈接來自 中國長江村 的圖片

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目錄

機構概況

2005年11月8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的精神,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統計局各級調查隊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5〕149號)的決定,設立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1],江蘇調查總隊為正廳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住戶調查、勞動力調查、價格調查、農業農村調查,組織實施有關社情民意調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調查等。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快速反應制度,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和經濟發展新動能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的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2]

(三)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

(四)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五)依法查處其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活動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組織開展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調查總隊機關人事、財務工作,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人事、財務工作。

(八)加強黨對調查隊工作的全面領導,承擔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組織落實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巡察工作。

(九)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組織領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十)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和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完成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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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