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邊海防委員會
標誌標識
中國邊海防標誌由圖形和文字兩部分組成。圖形包括五星紅旗、長城、鐵錨、海浪、盾牌、橄欖枝等,主要寓示我國邊海防的任務、手段和宗旨、理念等。其中五星紅旗象徵我們偉大的祖國,圓形象徵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邊疆軍政軍民團結與民族團結,長城和海浪、鐵錨分別象徵我國陸地邊境與沿海地區、管轄海域的安全穩定,盾牌象徵邊海防軍事防衛管控與行政執法管理,橄欖枝象徵我國和平發展、睦鄰友好的邊海防理念。文字由漢字「中國邊海防」和英文CHINA BORDER CONTROL AND COASTAL DEFENCE(中國邊海防英譯)組成。
標誌整體顏色以古銀色為主,間以國旗紅和海洋藍[1]。古樸的銀色既有銀槍閃閃、銀甲列列、戍守邊關、保國安民的寓意,也具當今國際標識選色的普遍取向與現代美感。該標誌是在充分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從多個備選方案中遴選出來的,莊重大氣、簡明美觀、易於識別,較好地詮釋了我國邊海防的厚重歷史和特性特徵。
中國邊海防標誌是我國邊海防重要戰略地位作用的象徵,也是全國廣大邊海防工作者責任感榮譽感的體現。標誌主要用於各級邊海防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的工作場所、公務物品與設施設備,以及以邊海防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名義組織的會議、培訓、演練、慶祝、宣傳、紀念、外事等重要活動。軍地各涉邊涉海職能部門、專業機構在戰備執勤、維權執法、對外交往等重要場合,除使用本部門標識外,也可使用中國邊海防標誌。
職責
1991年5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成立國家邊防委員會的通知》規定其職責是:「組織研究制定全國邊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對全國邊防工作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並向國務院、中央軍委提出報告和建議;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提出的報告和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和地區的邊防工作,等等。」
《2006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稱,「邊海防工作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實行軍地分工負責的邊海防管理體制[2]。國家邊海防委員會由國務院和軍隊的有關部門組成,在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全國的邊海防工作。各軍區和沿邊沿海省、地、縣三級都成立了邊海防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的邊海防工作。」
《2010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稱,「中國邊海防實行軍地分工負責的防衛管理體制。軍隊主要負責邊境、沿海和海上防衛警戒,防範、制止和打擊外來入侵、蠶食、挑釁以及越界破壞等活動;公安邊防部隊主要負責邊境沿海地區和海上治安管理及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防範、打擊邊境沿海地區偷渡、販毒、走私等違法犯罪,組織參與邊境沿海地區的反恐怖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海監、漁政、海事、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負責相應的維權執法和管理任務。國家設立邊海防委員會,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協調全國邊海防工作。各軍區和沿邊沿海省、市、縣三級均設立邊海防委員會,統一協調本轄區的邊海防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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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邊海防標誌8月1日啟用,中國評論新聞網, 2012-7-28
- ↑ 中國邊海防實行軍地分工負責的防衛管理體制,中國網,201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