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日耳曼條約
聖日耳曼條約 |
中文名稱: 聖日耳曼條約 別名: 聖日耳曼昂萊條約 簽署時間: 1919年9月10日 簽署地: 聖日耳曼昂萊 簽訂雙方: 協約國集團、奧地利 |
聖日耳曼條約(德語:Vertrag von Saint-Germain),正式名稱為聖日耳曼昂萊條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協約國集團與奧地利共和國於1919年9月10日在聖日耳曼昂萊簽署的條約。其目的約束同盟國軍事力量。
條約的生效,宣布奧匈帝國正式解散。包含大部分德語地區的奧地利承認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和南斯拉夫王國獨立;奧地利將卡尼奧拉和卡林西亞兩省的部分地區以及奧地利濱海區和南蒂羅爾割讓給意大利;布科維納、特蘭西瓦尼亞劃歸羅馬尼亞;奧地利廢除普遍徵兵制,軍隊不得超過3萬人;非經國際聯盟行政院同意,禁止奧、德合併;賠款數額延至1922年確定。[1]
目錄
條約生效
條約的生效,宣布奧匈帝國正式解散。包含大部分德語地區的奧地利承認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和南斯拉夫王國獨立;奧地利將克賴納和卡林西亞兩省的部分地區以及古斯滕蘭和南提羅爾割讓給意大利;布科維納、特蘭西瓦尼亞劃歸羅馬尼亞;奧地利廢除普遍徵兵制,軍隊不得超過3萬人;非經國際聯盟行政院同意,禁止奧、德合併;賠款數額延至1922年確定。
主要內容
領土
奧地利失去大部分領土。除了捷克斯洛伐克、波蘭與南斯拉夫獲得獨立外(所謂的繼承國) ,奧地利也失去以下領土:
割讓特倫蒂諾(Trentino)、南蒂羅爾(South Tyrol)、的里雅斯特(Trieste)、伊斯特拉半島(Istria)、數個達爾馬提亞島嶼及弗留利(Friuli)予意大利;
割讓布科維納(Bukovina)予羅馬尼亞。
但是,經過公投後,奧地利從匈牙利獲得大部分的布爾根蘭。
其他
另一項重要的規定,就是在沒有國際聯盟的同意之下,奧地利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放棄她的獨立。換句話說,奧地利永遠不能與德國進行經濟或政治的合併。
奧地利軍隊的人數,只限於三萬名志願者。由於奧匈帝國的崩潰,衍生了數個新國家,所以條約定下數項對多瑙河航海權、鐵路權轉移及其他事項的協定。
條約影響
聖日耳曼條約與1920年協約國對匈牙利的特里亞農條約一起,標誌着數百年的哈布斯堡王朝正式離開歷史舞台。
與凡爾賽條約一樣,由於聖日耳曼條約包含了國際聯盟的盟約,所以沒有獲得美國的承認。
以前古老的奧地利帝國依靠廣大領土作經濟命脈,但這個條約的簽訂,令奧地利失去大量人口、領土和資源,使其經濟嚴重受創,尤其是那沒有帝國支持的首都維也納。經濟低迷的奧地利經歷了多少政治動盪。
奧地利被禁止與德國合併,造成某些德國與奧地利極端民族主義者的不滿。最後在1938年,來自奧地利的納粹黨領袖希特勒實現了德奧合併,令奧地利喪失獨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