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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在近世文化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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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在近世文化中的地位》是趙紫宸所著作品,出自於《趙紫宸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目錄

作品原文

從《舊約》中最古的書出現到如今,已有3000餘年。全部《聖經》的著作時期,占1000餘年,故《新舊兩約》被基督教認為經典之後,已享了一千七八百年的長壽。近世文化中間,書籍的興亡,難得百年之久;書愈古,則其受人的傳誦研究愈少;至於二三千年的舊書,考究的人,除了專門學者,竟幾乎沒有人的了。平庸的書,出只一版,印只千冊,傳只兩三年,讀只近千人。在書籍的天演界裡,優劣勝敗的競爭很烈,那些優勝的書,若能傳至千年,影響一世,真如鳳毛龍甲,不能多得。獨有《新舊兩約》,經了如許時代,傳了如許國族,受了如許學者的批判研究,還能出類拔萃,巍然獨存,有「夫婦之愚,可以與知也,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的氣象。

不但如此,《聖經》得勝了時間的磨礱,又增長了空間的傳播,因而豎盡年華,橫盡土地,多受着他的影響。在1912年的那年,全球銷售《聖經》2800萬本;此後則每年不下二三千萬本。在中國《聖經》的銷售與贈送,每年亦不下零本、整本百萬餘冊。66卷舊書,竟能跨躍東西,左右賢愚,為市井閭巷所傳誦,為學者竭精殫慮而研幾,甚致各國信徒建立聖經會以推銷廣播,設立聖經班以解釋闡揚。人力所到,舟車所通,或在家庭之內,或在戰壕之中,都有他的蹤跡。人日讀之而不懈,日聽之而不息,日講之而不倦。文化愈盛,其傳愈廣,其理愈明,能超各書而獨存,能經攻訐而更著。吾人仔細推想,《聖經》的勢力,何以能獨脫空際、時際、國族、種界的範圍而流行無極呢?在近代的文明裡面,哲理、科學同時並興的時期,《聖經》尚有存在的必要、廣布的可能麼?

一、威權

歐洲中世紀人民尚在教皇威權之下。其後因了十字軍的東漸,新大陸的發見,中等階級的興起,民族國家的產生,宗教革命、文運盛興的鼓盪思想信仰,人民中有識見的人對於一切威權下了戰書。其後狄卡在哲學上起了懷疑的態度,侯謨在心理學上創懷疑的論調,康德在理性上持了批判的學說,孔德在思想上樹了實在的主義,達爾文在科學上闡明了天演的道理。經哲學、科學的解放,又經政治、經濟的變遷,一切威權,在政治學說、宗教制度上,都受了根本的搖撼。教皇浦納番斯第八的宣言,說「羅馬教主胸中包藏一切法」(Romanus Pontifex,qui juraomnia inscrinio pectoris sui Censetur habere)。這種說素,在科學者的耳中,竟成了痴人說夢了。人既不信教皇在信仰解經的範圍內有威權,自然也不信本身有強人必信必讀的威權了。不但如此,「一旦理性被認為是解決問題的工具,可以代替遺傳、信仰、教皇,一切威權即不能不進呈他們的信據。

一切人制伏人的制裁,須要證明他果於受制裁的個人與社會有實益。批判威權最得力的學者是富而泰、賴馬魯、貝痕、耶弗遜、史覺司、奧溫羅布、斯賓塞爾托爾斯泰。攻擊制度的偉人是魯索、高德溫卑泌、包特享、馬克思、查治亨利、克魯包金與尼采」(見Ross,,p.456)。當宗教革命的時候,羅得馬丁等人,把教皇無訛的威權,移在裡面,使人人讀經而服從之。不知此種威權含有許多難處,萬不能滿學者的願望。若說是靈感而成的帝旨,一字一句、一點一畫有同樣的威權,則摩西和耶穌的教訓,與,有同樣的重要與價值了。中論摩西、耶穌的說話,怎樣解釋呢?的異同,的出入,種種不合符節的歷史議論、心理思想,如何可以並行不悖呢?況且各人有解經的權利,各黨有自是的可能,豈不要把的威權,移到各人自身、各黨自身,名為的威權,實則為各派的威權,轉成了潑魯泰谷拉斯(Protagoras)「個人是真理的權衡」的怪現象麼?這種怪象,隨機而見,歐美教會的宗派不下二百,莫不各是其是,各非其非,致有人說:「你的道為左道,我的理為正理。」因此人對於的威權發生了問題。

在新文化鼓盪期內,再不能有舊時的威權,但是他的廣布流傳,足顯他具有勢力;他的感化動人,足見他有不能消滅的光輝。他的威權,到底在哪裡呢?

出處收錄

此文出自於《趙紫宸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者簡介

趙紫宸(1888—1979),舉世公認的中國基督教神學家和教育家,中國基督教本色化神學奠基人,基督教詩人。美國范德比爾特大學碩士,東吳大學榮譽文學博士,普林斯頓大學榮譽神學博士。任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東吳大學校務長、燕京大學宗教學院教授及院長,世界基督教協進會六位主席之一。他深受西方基督教自由神學的薰陶,終生努力嘗試將中國傳統文化和西方神學精華進行融合。他的著述是研究中國基督教神學、中國基督教史的必讀書目。

神學(theology),又稱聖經學。是歐洲著名的經院哲學的前身。最早的神學起源於聖保羅[1],聖保羅用基督的話語來解釋天地奧秘、人生百態,遂成神學之基礎。5世紀左右,聖安東尼奧用聖經來補充他自己的元素論,進一步為神學奠定基礎。到了中世紀早期,神學家只是對基督教的聖經、信條加以闡述,或對文獻、經籍的一些段落進行注釋。到11世紀,神學命題日益以問題的形式提出。在回答這些問題時,人們將正反兩面的理由或意見列舉出來,然後加以分析,得出結論。當時稱這種方法為辯證法。而辯證法也成為經院哲學的基礎。並日益成為神學的理論基礎。而教授神學的學校即為神學院。最早的神學院是的巴黎大學,羅馬大學後來居上,成為當時羅馬教廷名下的第一神學院。13至15世紀的樞機主教[2]大多從這裡畢業。當今的羅馬教皇本篤十六世也是羅馬大學神學院的神學院長。

編者簡介

趙曉陽,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歷史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基督宗教史、近代社會史、中西交流史。出版專著《基督教青年會在中國:本土和現代的探索》,譯著《革命之火的洗禮:美國社會福音和中國基督教青年會》、《北京的行會》、《尋找老北京》,編譯《北京研究外文文獻題錄》,發表論文60餘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