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
垃圾焚燒,或稱垃圾焚化,是一種廢物處理的方法,通過焚燒廢物中有機物質,以縮減廢物體積。焚燒與其他高溫垃圾處理系統,皆被稱為「熱處理」。焚化垃圾時會將垃圾轉化為灰燼、廢氣和熱力。灰燼大多由廢物中的無機物質組成,通常以固體和廢氣中的微粒等形式呈現。廢氣在排放到大氣中之前,需要去除其中污染氣體和微粒。其餘殘餘物則用於堆填。在某些情況,焚化垃圾所產生的熱能可用於發電[1]、供暖。
焚化是其中一種將垃圾轉換成能源的技術,其它如氣化、等離子弧氣化、熱解和厭氧消化。可是,不是所有焚化系統都配以產生能源和材料的設備。
雖然垃圾焚化有以上的優點,在一些國家仍有專家和地方團體對焚化爐對環境的影響有顧慮。
目錄
簡介
在一些國家,尤其是那些興建焚化爐開始於幾十年前,常常沒有在焚燒前進行廢物分類,以去除有害的、體積龐大的或可再生的原料。這些焚化爐由於沒有足夠的尾氣淨化和有效的焚燒流程控制,容易危害焚化爐職員的健康和周圍的環境。通常,這類焚化爐是不發電的。
垃圾焚化會減少原來垃圾80-85%的質量和95-96%的體積(垃圾在垃圾車裡已經過壓縮),減少程度取決於可回收材料的成分和其回收的程度,如灰燼中有可回收的金屬。這意味着,儘管焚化不能完全取代堆填,但它卻可以大大減少垃圾量。垃圾車一般在運送垃圾至焚化爐前,會以內置壓縮機內壓縮以減少垃圾的體積。或者,未經壓縮運輸的垃圾可以在填埋場進行壓縮,減少體積近70%。很多國家常在堆填區作簡單的垃圾壓縮。
另外,垃圾焚燒在處理某些類型的垃圾,如醫療垃圾和一些有害廢物時有很大的優勢,因為焚燒過程的高溫能銷毀垃圾中的病原體和毒素。
垃圾焚燒在國土面積小的國家特別常見,如日本等。丹麥和瑞典一直是一百多年來利用焚燒垃圾產生能量的先驅者,其焚化爐連接鄰近熱電設施,以供應該區的供熱系統。 2005年,丹麥的垃圾焚化供應了國內4.8%的電力以及13.7%的取暖消耗。歐洲其它一些國家尤其是荷蘭、德國和法國極度依賴焚化來處理城市垃圾[2]。
發展趨勢
城市固體垃圾(MSW)焚燒(焚化)的歷史是和垃圾填埋和其它垃圾處理方式的歷史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在判斷垃圾焚燒的好處時不可避免的與其它垃圾處理方式做比較。自1970年代起,垃圾回收和其它垃圾處理手段的變化改變了對垃圾焚燒的優缺點的判斷。自1990年代起,其它垃圾處理技術也逐漸成熟並可應用到實際中。
小型焚化爐
小型焚燒爐的存在有其特殊的用途。例如,在發展中國家,小型焚化爐能銷毀醫療垃圾。因當地的禽流感威脅很大,簡易可移動的焚化爐在發展中國家被廣泛使用。當疫情爆發時,小型焚化爐能快速安排到偏遠地區,以處理受感染的動物,並能避免交叉污染的危險。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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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垃圾焚燒發電明年執行新規,人民網,2019-12-15
- ↑ 垃圾焚燒百年史,搜狐,20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