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十災
埃及的十災,外文名:PLAGUES OF EGYPT,基督教聖經專名。
公元1世紀,基督教為猶太的拿撒勒人耶穌在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約旦地區所創立,繼承了猶太教的《聖經》和許多文化傳統[1],信仰上帝(天主)創造並主宰世界。它認為人類從始祖起就因不遵守上帝的律法而犯了罪,並在罪中悲苦受死,只有信仰三位一體的上帝,藉助耶穌基督[2],才能獲救。
目錄
簡介
當神差派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祂警告摩西說,法老的強權必定要被神無上的權能克服,他才會容許以色列人離去,因此神要透過神跡奇事攻擊埃及(參:出三19-20)。在杖變蛇的奇事裡,亞倫的杖吞了埃及眾術士的杖,然而法老心裡剛硬,不容以色列人離去。自此之後,神藉一連串十個審判之災,向法老及其子民表明祂的權能。這些審判的方式清楚描繪出以色列的神的真實和能力,反過來也顯明埃及諸神的無能。第一至第九個災殃直接與尼羅河流域的自然現象有關,但第十災──頭生的死亡──則完全屬超自然的範疇。
首九災顯示神利用受造物來達到祂的目的。對這些記於出七-十二的事件,近期的研究傾向確定其真實性,也確定敘述者具準確、親身觀察的能力。十災的神跡成分往往與它們的強度、發生時間和長度密切相關。到目前為止,最苦心研究十災的是霍爾特(G. Hort, ZAW 69, 1957, 頁84-103; ZAW 70, 1958,頁48-59)。她對首九災的處理非常出色,但她把第十災的「頭生」解釋為「初熟的果子」這做法,則肯定是武斷和靠不住的。
霍爾特指出,首九災形成一個符合邏輯且連貫的次序,由七、八月尼羅河異常高漲的泛濫開始,一直延至三月(來:Abib)為止。在埃及,尼羅河的水位太高或太低都會造成重大傷害。
第一災
(出七14-25)
神吩咐摩西伸杖在尼羅河所有聚水之處以上,使水「變作血」;這樣,河裡的魚會死,河變腥臭,河水也令人難以飲咽。聖經並無記錄這些情況即時的結束。這些災禍相當於異常高漲的尼羅河所引致的情況:尼羅河的泛濫愈高漲,水中懸浮的沙土便愈多,特別是藍尼羅河和阿特巴拉河(Atbara River)流域的幼細「紅色土壤」;懸浮沙土愈多,尼羅河的水便愈紅。這種過度的泛濫還會進一步帶來一種稱為鞭毛蟲(flagellates)的微生物及與之有關的細菌:除了加深河水的血紅色外,還會製造不利魚兒生長的環境,便河魚大量死亡,像經文所記載的。然後,死魚腐化分解,污染河水,使河水發出惡臭。尼羅河的水位一般從七/八月開始上漲,到九月達到高峰,然後便回降;因此,水變血之災由七/八月開始影響埃及,直至十/十一月為止。
第二災
(出八1-15)
七天之後(七25),埃及受到蛙群之災;翌日,蛙群按照神的預告大批大批死亡,並迅速腐爛。青蛙在八月從河裡成群涌到岸上是極不尋常的事,這情況出現大概是因為眾多腐爛的魚兒漂流於河岸與死水處,弄髒青蛙在河岸的生息地,並使青蛙受到細菌感染。蛙於是跳上岸,在房屋和田間尋找棲身之所。青蛙的突然死亡,和迅速而惡臭的腐爛,皆顯示蛙群受到內炭疽病(internal anthrax,由炭疽桿菌 [Bacillus anthracis] 所引起)的感染。
第三災
(出八16-19)
霍爾特認為這是一場反常的蚊災(AV:「虱」 [lice]; RSV:「蚋」 [gnats])。蚊子本身的繁殖率已相當高,現在加上水位異常高漲的尼羅河為它們提供特別合適的繁殖條件,它們便迅速滋長。
第四災
(出八20-32)
此處經文提及的「蠅」大概是螫蠅(Stomoxys calcitrans)。有關這種昆蟲的禍害,參下述第六災(螫蠅是最有可能引致這災的昆蟲)。
第五災
(出九1-7)
一場「重重的瘟疫」臨到埃及人所有留在田間的牲畜上(並非一切家畜)。這種只傳染田間牲畜的疫害,可能顯示它們受到在田間腐爛的死青蛙所傳染的炭疽病。倘若以色列人的牲畜留在內,便不會受到感染。
第六災
(出九8-12)
這裡所說的「起泡的」*瘡,大概是因被帶菌的螫蠅所咬而傳染得的皮膚炭疽。螫蠅在腐爛的植物上繁殖,它們很可能會把病害從上述青蛙的住處和牲畜身上帶到人和其他動物身上。這種瘡似乎特別侵襲手和腳(出九11: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參:申廿八27、35),這點使我們更有理由相信這是炭疽皮膚病,且是由螫蠅傳播的。這病約於十二月/一月侵襲人畜。
第七災
(出九13-35)
重大的雹連同雷轟、閃電和暴雨臨到埃及地,毀壞了大麥和麻;小麥和粗麥則還未長成,故此沒有遭殃。這現象與二月初的時間相合〔譯註:埃及人在一、二月間收割麻和大麥〕。這突如其來的災害在這季節侵襲上埃及而不侵襲較近地中海岸的歌珊,是與這些地區的氣候相符的。
第八災
(出十1-20)
在埃提阿伯和蘇丹的豪雨,除了令尼羅河的水位異常高漲外,還會為嚴重的蝗災提供有利條件(蝗災約發生於三月)。這些蝗蟲循着慣常的路線飛行,到了適當的時候,就會被東風吹進埃及北部,而「西風」(ru^ah]-y{am,直譯為「海風」,實際是指一股北風〔或西北風〕)則剛好把它們吹到尼羅河流域。有鑑於此,霍爾特把「紅海」(ya{m su^p{)修訂為「南方」(ya{mi^n),不過嚴格來說這是不必要的。
第九災
(出十21-29)
這是一場似乎摸得着的「濃密黑暗」──喀新風沙(khamsin dust-storm),然而卻並非一般尋常的風沙。巨洪所衝下和淤積的大量「紅色土壤」,現在乾涸成為一層幼細的塵土;當喀新熱風捲起這層沙土時,便會令空氣異常混濁烏黑,並且將太陽的光輝掩蓋。出十23所說的「三天」,是我們所知一場喀新熱風可能刮的時間。這次熱風的強度,也許顯示當時正值旱季之初,故大約是在三月。倘若以色列人住在特米拉河谷,便能逃脫這黑暗之災最嚴重的影響。
第十災
(出十一1-十二36)
神在先前的九個災禍里,充分顯明祂完全掌管大自然。神曾吩咐祂的僕人摩西預告這些接踵而來的禍患,並使它們以雷霆萬鈞之勢逐一成就,而且一災比一災嚴重,因為法老雖然面對神能力和權威的明證,卻是愈來愈剛硬,不肯承認以色列的神。這最後一個只殺頭生的災禍,是最清楚的表記,把神精確而完全的控制表露無遺。法老事先已遭警告(出四23),並有十足機會承認神和聽從神的命令,但他仍然剛硬到底,因而要承受拒絕神的惡果。
其他方面
後來,約書亞在迦南提醒以色列,神怎樣以大能藉十災拯救他們出埃及(書廿四5);非利士人同樣聽聞這些災禍,並畏懼那位肇造災禍的神(撒上四8)。往後的日子,詩人也歌頌這些令人敬畏的事跡(詩七十八43-51)。
神在出十二12提到祂要審判埃及一切的神明,當祂施行十災時,祂在某程度上達到了這個目的,因為埃及的神明與大自然的力量是息息相關的。以下是受影響的埃及神祇的一些例子:哈皮(Ha`pi)──尼羅河泛濫之神──不但沒有帶來繁茂,反而造成毀壞;青蛙──豐饒女神赫奎特(Heqit)的象徵──只帶來病病和荒涼;冰雹、風雨,可畏之事的先兆(如金字塔文所載)〔譯註:金字塔文(Pyramid Texts)是古埃及的宗教文獻,刻在金字塔內壁上,多為保佑法老或王后死後幸福的喪儀禱詞、頌歌和符咒〕;太陽神銳(Re{`)的光輝給掩蓋。
有關十災的敘述顯然是連貫一體的記載,因為只有整體記述的全部細節才能如此獨特地與可見的自然現象相符。相反地,十災的敘述若像一些學者所說來自不同底本(J, E, P, 等等),則各底本只會記載零碎的災禍,且呈公式化而一致的特徵,跟現今為人所知的自然現象便不相符。後人若把這些不完全和格式因循的多份敘述隨意改編,合併成一份敘述,而這敘述竟與發生於古時遠方的可睹現象完全吻合,就肯定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事(霍爾特的論點)。因此,採取較顯淺的解釋,和主張十災敘述的統一性,當比接受上述無法證實的假設更為合理。
參考文獻
- ↑ 宗教與文化,文檔之家
- ↑ 六、耶穌與現代基督教,中國台灣網,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