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理学
城市地理学是研究城市(镇)的形成、发展、空间结构和分布规律的学科。 城市地理曾经是聚落地理学的一部分,城市地理学与这些学科有密切联系,它着重从空间观点研究个别城市或区域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层次结构和地域结构。城市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社会地理学、人口地理学等关系密切,这些学科与城市地理学互为补充。城市是一种包含复杂物质要素、社会关系和活动内容的客体,对城市进行地理学研究始于19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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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城市地理学是研究城市(镇)的形成、发展、空间结构和分布规律的学科。
从人类居处的意义上说,城市是—种聚落。因此,城市地理曾经是聚落地理学的一部分。由于城市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基础、职能、内部结构与乡村聚落不同,而且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近几十年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城市地理研究发展迅速,内容和影响都超过了聚落地理学,成为人文地理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
发展简史
城市是一种包含复杂物质要素、社会关系和活动内容的客体,许多学科以它为研究对象,如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学等。城市地理学与这些学科有密切联系,它着重从空间观点研究个别城市或区域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层次结构和地域结构。城市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社会地理学、人口地理学等关系密切,这些学科与城市地理学互为补充。
把城市当作一种地理现象记载,已有悠久的历史,但对城市进行地理学研究始于19世纪。拉采尔和赫特纳曾进行了城市聚落的分布和区位研究。1899年施吕特尔研究了城市的内部结构和类型及其与其他景观要素的联系。
城市地理学正式成为—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1907年德国的哈塞尔特发表《城市地理观察》一书,接着1911年英国的格迪斯和法国的布朗夏尔分别对单个城市进行了研究。美国城市化过程迅速,因此城市地理学研究开始较早,发展很快。
在城市内部用地功能结构模式上先后出现了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的同心圆学说、霍伊特的扇形学说以及哈里斯和厄尔曼的多核心学说。1933年克里斯塔勒创立的中心地学说[1],则阐述了城市的相互作用和城市体系,成为城市体系理论的先导。
促使大批地理学家投入城市研究或城市规划工作。城市地理学也开始列入大学地理系的课程。
战后的城市地理学广泛吸取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人们对环境作出空间选择的感应、行为过程的角度,研究城市的空间组织问题,产生了城市地理学的行为学派。
基本内容
城市地理学的内容的核心是从区域的空间组织和城市内部的空间组织两种地域系统,考察城镇的空间组织。
围绕这两种地域系统,具体有:
城市化研究[2],包括城市化的衡量尺度、城市化过程,各国城市化的比较、城镇人口集聚的规律,大城市的优势,以及城市化的效果和问题等;
城市体系研究,旨在掌握地域城镇综合体的分布特征和功能、规模结构;
城市形态研究,包括城市聚合特征、城市总平面布置格局以及城市景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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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克里斯塔勒中心地理论,豆丁网,2014-09-01
- ↑ 城市化研究述评,行知部落,20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