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炮
意義
漢字「砲」原指投石機[2]與其彈,唐後也指由投石機發射的燃燒物,宋後也指由投石機發射的縱火物與爆裂物,明後也指大型管身火器。宋代之前「砲」與「炮」不同義,「炮」只有「燒烤」的意思,宋代之後「炮」逐漸有「砲」的意思。就連「火炮」一詞最初也是指發射燃燒物或爆裂物投石機與其砲彈,明後才指大型管身火器。
火炮在現代指口徑不小於20毫米(0.78英寸)的管身射擊武器。口徑小於20毫米的管身射擊武器稱為槍械。火炮通常由炮身和炮架兩大部分組成。炮身包括炮管、炮尾、炮閂等。炮管用來賦予彈丸初速和飛行方向;炮尾用來裝填炮彈;炮閂用以關閉炮膛,擊發炮彈。炮架由反後坐裝置、方向機、高低機、瞄準裝置、大架和運動體等組成。反後坐裝置用以保證火炮發射炮彈後的復位;方向機和高低機用來操縱炮身變換方向和高低;瞄準裝置由瞄準具和瞄準鏡組成,用以裝定火炮射擊數據,實施瞄準射擊;大架和運動體用於射擊時支撐火炮,行軍時作為炮車。
歷史
古代的大砲指投石機等大型投射武器,西方的古希臘、古羅馬與東方的中國都曾使用此類武器。
《唐書·李密傳》:「以機發石為攻城械,號將軍砲。」
公元8世紀後中國發明火藥後,逐漸開始用投石機發射火藥彈,唐哀帝時鄭璠攻打豫章,曾「發機飛火燒龍沙門」,這種「發機飛火」並非指管形的火炮與炮彈,而是一種稱作炮的投石機投出的火藥球。
宋隆興元年(1163年)魏勝駐守海州時,製造出火石砲,這也是指投石機與其扔出的炮彈,而非今日的管形火炮。
現在管形火炮的起源應是南宋的突火槍與元朝時的火銃,這兩者又稱火筒。據李約瑟指出世界上最早的金屬火銃出土於中國黑龍江,製造時間為元大德二年(1298年),目前藏於黑龍江省博物館。然而在1987年9月武威在發現的(1227年)西夏銅火炮才可能是最古老。元明時火銃分別朝向單兵化與大型化發展,元代著名的大型火銃為碗口銃,大型化的火銃出現後也繼承了火炮與炮的名稱。
英國人在1326年製作金屬火炮,在1331年奇維達萊德爾夫留利的圍城戰場上就使用過類似且小型的火銃。與此同時,14世紀歐洲文獻這時期的彩圖有圍城戰役中使用的火炮,另外,在瑞典的Loshult附近也出土過火銃,年代在1326至1346年。公元1326年意大利的佛羅倫薩城訂購了金屬制大炮,交易文件還保留到今日。愛德華三世在1327年跟蘇格蘭人作戰中和英法百年戰爭中著名的克雷西會戰曾使用大量火炮。元末於(1332年)曾在部隊中裝備了金屬炮管火炮-青銅火銃(口徑105毫米,滑膛前膛火炮),是現今火炮的鼻祖之一。 火炮在歐洲剛投入戰場時,大致上分長炮與臼炮兩種。長炮的鑄造法與水桶類似,再用桶箍加固炮身;而臼炮則直接採用青銅鑄造(失蠟法)。 現代化的火炮來自1897年的法國加農炮French 75,它附加油壓避震器以大幅減少射擊時的后座力,這避震器源自德國工程師Konrad Haussner,他原本想將專利賣給克魯伯軍火公司,但克魯伯公司認為設計仍有問題未購買,之後法國炮兵中校Deport研究跳過 Konrad Haussner的專利,另外設計新的避震器用在火炮上,這技術於1897年成功,成為現代化火炮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