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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乃天下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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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乃天下之天下是中华思想文化术语。

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文字系统,一是5500年前两河流域苏米尔人创造的楔形文字[1],二是5000多年前尼罗河流域古埃及人创造的圣书字[2],三是3300年前中国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四是1500年前起源于中美洲的玛雅文字。其它文字都早已消亡,只有中国文字的发展未曾断裂,从商代一直传承至今,汉字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文字,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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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天下是天下所有人的天下,国家是全国所有人的国家。首尾两个“天下”可以理解为国家或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中间一个“天下”是指天下所有的人。古人认为,天下并不固定属于哪一个人、哪一个家族所有,而是属于天下所有的人;谁符合道义,谁有利于天下百姓,谁就有资格拥有天下、治理天下。其中隐含着天赋人权、政以道立的理念。在现代语境下,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世界是全世界所有人的世界——每个国家、每个人都有权参与治理。

引例1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 (《六韬•文韬•文师》) (天下不是一个人的天下,是天下所有人的天下。与天下人的利益一致的人,可以获得治理天下的权力;将天下人的利益占为己有的人,势必失去治理天下的权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