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发改委
天津市河东区发改委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和粮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和粮食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1]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和粮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和粮食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发布重要的综合经济信息。
(三)负责本区固定资产[2]投资的宏观管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及审批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四)按照有关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导向意见,制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及政策。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七)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和改革建议;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协调处理价格纠纷;提供价格认证、价格信息等服务。
(九)落实粮食政策,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做好本区地储粮的监管工作,对储备粮定期检查;制定并实施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做好粮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规划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司。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政策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六)科技司。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司。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安全生产司。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搜狐,2016-03-18
- ↑ 如何分析固定资产? ,搜狐,202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