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播报编辑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区文化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管理职责,区商务委(区旅游局)的旅游工作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广播电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文化体育局。区商务委员会不再保留区旅游局牌子。领导分工播报编辑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贺淑荣。
目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负责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信访、督查、联络接待、机关财务、年鉴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机关法务工作。综合管理直属单位行政工作。统筹全局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与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综治、反恐、反邪教、应急、扫黑除恶工作,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精神文明[1]建设。
(二)党建工作室。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党建、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党委宣传工作、巡察工作。负责指导文化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组织人事各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文物[2]博物、广播电视人才工作和职称评定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有关体制机制改革,负责重要政策研究制定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三)公共服务室。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等开展公共服务。指导群众文化、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有关区级公共服务活动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拟订全区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优秀文艺作品。负责组织区级公益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
(四)产业发展室。拟订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保护。指导推动全域旅游。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会展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赛事组织和旅游商品产业化的促进工作,管理滨海新区大剧院并负责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工作。
(五)传媒与市场管理室。拟订全区广电事业、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合拍、播出工作和优秀作品的评定、推荐。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承担文化和旅游行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区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旅游市场统计及信息发布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备案、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有关工作。负责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六)文物与博物馆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室)。拟订全区文物博物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的实施工作。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负责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报批事务。指导、管理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组织开展全区文物资源调查、文物认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等工作。指导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博物馆与社会文物业务工作。协调本区国有馆藏文物的调拨、修复、复制工作。组织指导建立本区国有文物藏品档案。负责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建设及协作、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 ↑ 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入选作品名单公布 ,《中国作家》杂志社网站
- ↑ 文物也分三六九等,那国宝级文物属于哪一等?看完后才恍然大悟 ,搜狐,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