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化石,是歷史的載體,是前人智慧的結晶[1],是有着鮮活生命的「你」「我」「他」,有着濃郁的文化意蘊、獨特的文化魅力和深厚的民族情結。漢字之美[2],美在形體、美在風骨、美在精髓、美在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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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契約型基金起源於英國,後在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來等國家和地區十分流行。
契約型基金是我國目前唯一合法的基金組織形式。
契約型基金的特點
1、契約型基金在組織結構上不會設董事會
一般情況下,基金經理公司自己會作為委託公司來設立基金,自行或再聘請經理人代為管理基金的經營和操作,並通常指定一家證券公司或承銷公司代為辦理受益憑證—基金單持有證的發行、買賣、轉讓、交易、利潤分配、預期年化收益及本益償還支付。
2、契約型基金的戶頭完全獨立於基金保管公司賬戶
就算基金保管公司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其債權方都不能動用基金的資產。同時,契約型基金受託人的職責重大,需要負責管理、保管處置信託財產、監督基金經理人的投資工作、確保基金經理人遵守公開說明書所列明的投資規定,使他們採取的投資組合符合信託契約的要求。
契約型基金的優缺點
契約型基金的優點:
1、募集範圍廣泛
根據基金業協會關於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相關規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人數上限為200人,而以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上限僅為50人。因此,契約型基金募集的範圍比其他兩種基金募集形式更廣,募集難度大大降低。
2、專業化管理、低成本運作
合同關係不需要註冊專門的有限合夥或投資公司,不需要占用專屬的不動產、動產和人員的投資。此外,契約式私募股權基金通常以類似的方式向運營者和託管者支付固定的年度管理費。運營人和託管人的年度管理費用超過此數額的,投資人不另行支付。
3、決策效率高
在合同框架下,投資人作為受益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管理公司後,投資人失去對財產的控制權和話語權,管理公司全權負責信託財產的經營和運作。所以契約型基金的決策權一般在經理層,決策效率較高。
4、免於雙重徵稅
由於契約型私募基金沒有法人資格,不被視為納稅人。因此,只需要受益人在收益分配中申報繳納所得稅即可。此外,目前我國公募基金是以合同方式設立,而公募基金享受更多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5、退出機制靈活、流動性強
契約型私募基金的優勢之一是組織形式靈活便捷,投資人與管理人之間訂立合同可以滿足不同的客戶群體。在法律框架內,信託契約可以自由訂立各種協議。合同中可能會有專門條款規定投資者的靈活退出方式,因為集合信託的不同委託人之間不存在相互制約的關係,部分委託人做出的變更不會影響契約型私募基金存在的有效性。此外,未來更有可能允許契約型基金份額通過交易平台進行轉讓,這也將大大提高基金份額的流動性。
6、資金安全性高
三種組織形式中,契約型基金的資金安全性最高,可以在契約框架內設置委託人、受託人和受託人分離的制度安排。受託人可以發出資金使用指令,但必須符合合同文件的規定,否則受託人有權拒絕資金的任何轉移。另一方面,沒有受託人的特別指示,受託人無權使用資金。此外,可以設立監督者,對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用進行監督和制約,這是保障資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
契約型基金的缺點:
由於我國基金髮展的相對落後,契約型基金組織形式還存在管理人、投資人力量不平衡、託管人對管理人的監管不完善、對持有人利益的保護也沒有健全的制度等等缺陷。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比較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不同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籌集起來的信託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起來的,為公司法人的資本。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成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之一,即受益人,無表決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的股票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享有表決權。因此,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沒有管理基金資產的權力,而公司型基金的股東通過股東大會享有管理基金公司的權力。
3、基金的營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契約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由此可見,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據,組織形態以及有關當事人扮演角色上是不同的。但對投資者來說,投資於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並無多大區別,它們的投資方式都是把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按照基金設立時所規定的投資目標和策略,將基金資產分散投資於眾多的金融產品上,獲取收益後再分配給投資者。
參考文獻
- ↑ 【愛我中華】中國智慧到底有多贊?,搜狐,2019-11-16
- ↑ 漢字之美--最美解析這些你熟悉的漢字,搜狐,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