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瑞光
姚瑞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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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法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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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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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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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生平
姚瑞光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姚瑞光于政大就读时,受当时法律系主任梅仲协之影响,加上自己不怕困难之个性,于升上大学二年级时选读了法律系。姚瑞光于政大毕业后,先在地方政府担任公职,后转任法官,于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担任法官。同期同学为谢怀拭。
- 1948年擢升为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并且创下纪录将累积之案件清理完毕,其后累迁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庭长,最高法院法官、庭长等职。
- 1976年,出任中华民国政府司法院第四届大法官。
- 1985年退职。
- 在学术方面,姚瑞光公馀亦在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其民事诉讼法在台湾自成一家之言;而姚瑞光于担任公职时期累积大量经验,对于法条非常熟悉,故于课堂上,可完全不带资料、法条授课。除此之外,姚瑞光的民法物权领域之造诣亦颇为深厚。
- 姚瑞光教授自法界退休后仍于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民事诉讼法,并且于2013年初卸下教职。
- 2014年5月21日为表彰他在法学理论和实务上的贡献,获国立政治大学颁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2]
- 2017年8月31日因器官衰竭辞世,享寿97岁并已于9月2日安葬。[3]
媒体专访
民国30年代,政治大学还被称为中央政治学校,校址还在四川重庆而不是台北,学校经费还来自国民党的时代,政大内没有砖瓦建筑,只有一幢幢茅舍,从校长蒋中正到所有学生都住茅草屋;没有上下课钟声,只有不时传来的敌军轰炸;没有寒暑假期,只有繁重的课业;学生躲藏防空洞时,还能听到法律系学生断续复习德文、日文的声音。
在如此艰苦的求学环境中,中央政治学校法政系(今政大法律系前身)第十期毕业生,包括前司法院大法官姚瑞光和他的八位大学同学,在当时法律系主任梅仲协指导下,努力完成学业,半数以上毕业生都成为司法官,将所学回馈社会。
回忆那一段政大求学岁月,姚瑞光表示,自己会选读法律系,就是受到梅仲协的影响。
姚瑞光回忆,当时的政大实施大一不分系,到了升大二时,再由同学根据自己一年来接触累积的经验,选读主修科系。姚瑞光说,当时在选系说明会上,大部分系所都强调课程轻松、出路优渥等特点,只有梅老师一上来就说,法律系课程艰深,而且必修德文、日文等第二外语。“大家听了都不想选,但我听了就选下去了。”姚瑞光笑著说:“大概就是我个性不怕难,愈难愈想挑战。”
尽管课程艰难,但在梅仲协的指导下,姚瑞光的挑战成功了。他说,梅仲协既是经师,也是人师,对学生视如己出。除了课堂上认真指导外,梅仲协也常带学生到学校附近的花溪散步,从法学讨论到生活琐事无所不谈,因此对所有学生的学识、个性、能力都了若指掌。即使学生毕业离校后,梅仲协依然不时主动连络关心,“他不仅是师长,更是家长。”至今,姚瑞光仍珍藏著这位恩师所赠的结婚祝贺墨宝。[4]
参考资料
- ↑ 司法周刊2017年9月15日 姚瑞光大法官辞世 遗范长存 (PDF). [2017年9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9月20日).
- ↑ 姚瑞光教授 法律人的典范. [2017-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1).
- ↑ 姚瑞光大法官辞世 遗范长存. [2017-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 ↑ 姚瑞光教授 法律人的典范. 《参见政大法学院电子报》.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