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斋诗话
作者简介
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南衡阳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1619年–1692年)。晚年居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与顾炎武,黄宗羲合称“清初三大儒”。他的作品有经后人整理收入《船山遗书》,诗的创作有《姜斋诗集》传世。[1]
简介
在诗的选本方面,著有《古诗评选》、《唐诗评选》和《明诗评选》等书。至于诗话,后人则将《诗译》、《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合编而成《姜斋诗话》。[2]
《姜斋诗话》是王夫之重要的诗歌理论著作,有着极为丰富的思想内容与理论价值。文章从艺术形象、艺术真实、艺术创作、艺术鉴赏等四个方面概括船山诗论的理论内涵,指出其艺术理论的历史功绩与现实意义。
《姜斋诗话》共三卷,收入王夫之诗论三种。卷一为《诗绎》,计十六则,论《诗经》艺术及对后世的影响。卷二为《夕堂永日绪论内编》,计四十八则,泛论一般诗艺。卷三为《南窗漫笔》,计三十二则,点评时人诗作。
诗论思想
王夫之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及现实性,以继承《诗经》的“兴、观、群、怨”为旨归;以创作必须有作者生活经历为基础。他的论著《姜斋诗话》 3卷,包括《诗译》、《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外编》和《南窗漫记》。他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姜斋诗话》《姜斋诗话》)他强调诗歌必须重情重意,情景交融,认为“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同前)。他认为文学创作,人各有特色,不能强立“门庭”,强立“死法”,党同伐异,趋于模拟。他说:“诗文立门庭使人学己,人一学即似者,自诩为大家,为才子,亦艺苑教师而已。”因此,对明代前、后七子和竟陵派的批评尤其激烈。这些对于清代文学理论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