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1],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计划和目标建议。
(二)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七)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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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搜狐,2020-08-11
- ↑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教程,很详细,值得收藏! ,搜狐,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