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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現代物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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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現代物流協會是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批准,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委員會指導工作的全區性行業社團組織,辦公地點設在銀川。由全區從事物流經營業經營企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配送、加工、郵政[1]等,應用物流的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各類批發流通市場主體等以及科研院校。是為會員服務的非營利組織。

目錄

協會簡介

寧夏現代物流協會是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批准,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委員會指導工作的全區性行業社團組織,辦公地點設在銀川。由全區從事物流經營業經營企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配送、加工、郵政等,應用物流的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各類批發流通市場主體等以及科研院校。是為會員服務的非營利組織。

寧現現代物流協會也是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常務理事單位,協會將努力發揮企業和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協會也與周邊各省市同行有着廣泛的聯繫與合作。

寧夏現代物流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寧夏現代物流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全區從事物流業經營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郵政、倉儲、配送、加工等,應用物流的企業包括製造業、農業、各類批發流通市場主體等以及科研院校、社會團體自願參加,經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業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培育物流需求市場,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政府、社會、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引導物流產業健康發展,為建立和完善寧夏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模式,提升推進發展速度做出貢獻。本協會嚴格遵守國家憲法[2]、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主管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委員會業務指導和自治區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地址在銀川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園8號,郵編:75000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物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政府推進全區物流業健康發展。

(二)按照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積極探索適合寧夏的現代物流管理模式,為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三)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各種運輸方式之間,以及運輸、物流、郵政行業同其他行業之間的橫向聯繫,發展企業之間的合作,促進旅客、貨物的聯合運輸,促進生產和消費間一體化供應鏈的進一步完善。

(四)擴大與國內外和港、澳、台地區相關社會經濟團體、企業之間的聯繫,促進國內外有關運輸、物流、郵政行業開展技術經濟和經營管理方面的交流活動。

(五)組織研究寧夏物流產業發展戰略、政策以及物流管理等方面的有關問題,為政府制定物流業發展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六)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物流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提高物流職業人員尤其是中高級管理人員的總體水平;開展物流職業人員培訓認證,在政府的指導下,建立職業培訓認證與就業的新機制。

(七)促進物流信息化發展,推進物流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建立全區現代物流信息平台。

(八)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團體和企業的委託,承辦與物流業有關的業務。

(九)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物流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及時反映會員單位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物流業務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

單位會員包括有實踐經驗的物流服務企業,工業、商業、外貿、建築、農業等應用物流的企業,物流科研、設計、諮詢、教育單位,各類物流管理單位和中介社會團體。

個人會員應具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工作經驗,在物流工作中表現突出,承認本章程。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申請書和有關資格證書;

單位會員,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團體或單位向協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

個人會員,本人提出申請並有兩名會員或一名理事推薦,經秘書處批准,可接納為個人會員。

(二)繳納本年度會費;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

(三)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四)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服務和資料;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關心協會工作,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參加和支持協會的各項活動,承擔協會委託的工作;

(四)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協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長辦公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表決,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