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8号),设立宁波市[1]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宁波市民防局牌子。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设4个职能处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行政编制17名。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在立法权限内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标准规范。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及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市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和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与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和实施。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
(四)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和指导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和兼顾人防项目功能等级、报建审批和易地建设核准等。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及信用建设。
(七)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
(十)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一)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宁波军分区和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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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甬城概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
- ↑ 习近平:人民防空是国家战略 ,搜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