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中心运作程序和规则;指导中心各业务大厅依法规范运作;负责中心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进驻部门(单位)按职能要求开展工作。
(二)负责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会同“96178廉政投诉中心[2]”组织对各部门窗口服务工作的考评、提出奖惩意见。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中心建设的措施。
(四)为有关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五)为中心正常运作提供后勤保障与服务。
(六)承担市推行政务公开暨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对市级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同时,承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一、综合 处: 协助审管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行政管理、人事、文秘、信息、计算机网络、财务、安全保卫等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编发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简报;协助做好中心办证大厅、招投标大厅的日常考核工作;承办各项后勤保障事务。
二、行政审批管理处: 负责中心办证大厅业务运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承办中心办证大厅业务咨询和办理事项调整,组织安排中心办证大厅业务协调会议;会同“96178效能(廉政)投诉中心”对进驻中心办证大厅各部门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对中心办证大厅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承担市政务公开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招投标统一平台业务运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组织安排有关招投标工作协调会议;会同“96178”效能投诉中心对进驻招投标同意平台各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考评;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机关党委:承担中心党建工作
五、市招投标中心(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国家、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市招投标管理办法确定的规划和程序,集中办理或接受委托办理市本级以及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和科技园区相关招投标业务;受理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统一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提供开标、评标、签约场所及其他相关服务;承办评标专家库管理使用事务;负责工程直接发包、定向采购等其他交易方式相关手续的受理、查验和核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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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甬城概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
- ↑ 宁波廉政投诉中心记事:投诉热线联接百姓政府心 ,新浪,200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