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宅漁港
安宅漁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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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宅漁港(An-the̍h Hû-káng),位於台灣澎湖縣馬公市安宅里,北側接壤湖西鄉許家村,主管單位為澎湖縣政府,屬第二類漁港,安宅漁港開口朝南,地理位置與西衛漁港遙望相對。
目录
介紹
「安宅」位於澎湖縣馬公市,清領時期屬澎湖廳東西澳,古名「蚱腳嶼」,據稱乃因早昔海濱盛產海蜇,海蜇在海中游動時,狀似撐開的傘,成群的長腳飄晃,故以名之。蚱腳嶼因地勢北高南低,避風效果甚佳,故而起建許多「菜宅」來種植蔬菜,時人又稱「菜宅」為「宅腳」、「宅仔」、「宅內」或「宅仔腳」等名,在日治時期被改作「宅腳嶼」,1945年政權交替之後,再改為「安宅里」,沿用迄今。
民國69年至76年(1980年-1987年)施行「第一期臺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的計畫中,安宅漁港便被編列在內,獲得新台幣388萬元經費挹注興建;民國86年至89年(1997年-1999年)「第三期臺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中,安宅漁港使用經費為新台幣190萬元;民國90年至91年(2001年-2002年)的「第四期臺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則為新台幣132萬元。根據2005年出版的《續修澎湖縣志.財政志》資料,澎湖縣政府總計編列新台幣710萬元使用於安宅漁港的建設上。
安宅漁港聯外的村里道路約鋪設兩百八十餘公尺,防波堤主要向西側延伸,並朝南一彎,圍成開口向南之勢。在「澎湖縣港澳整體發展評估規劃」中,安宅漁港本身規模狹小,被列為「區里船筏漁業基地」,停靠安宅漁港碼頭的船隻多為小型船筏或動力舢舨。安宅漁港附近另有水產養殖業,但港口陸上的設施不足,漁產仍多至馬公港運銷。
安宅漁港現行台灣的漁港法屬於「第二類漁港」,而在民國95年(2006年)1月27日之前的漁港法舊制中[1],屬於供地方性使用的「第四類漁港」。[2]
塔尖
安宅漁港碼頭西南側不遠處建有一尖塔狀的厭勝物,俗稱「塔尖」或「嶼仔尖塔」。塔尖建築年代不詳,但在光緒11年(1885年)法國艦隊發動澎湖之役攻佔澎湖時,法軍的海圖便有標示安宅沿岸「塔尖」的存在。
此外,塔尖建塔原因眾說紛紜:其一,便於民眾判別潮汐的時間。其二,安宅漁港造港之前,民間曾自行搭築一長約20公尺的玄武岩碼頭供漁船停泊,碼頭也成為當時民眾的聚會場所,後來有名未婚女性在此與情人幽會,差點醞釀至私奔之說,當地居民以改善不良風氣為由,便將碼頭拆除,部分石材移作菜宅築牆使用,剩餘的玄武岩便挪以建造此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