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5月,是在整合原省經濟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原省信息產業廳(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相關職能的基礎上組建而成,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經濟運行、工業生產、信息化發展、無線電管理和行業管理的綜合經濟部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號),設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省經濟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原省信息產業廳(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按國家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劃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將原省信息產業廳的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職責,劃給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五)將原省信息產業廳統籌規劃全省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職責劃給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六)加強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非煤礦山管理、信息資源整合與開發利用、工業安全生產管理和信息安全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七)承擔煤炭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煤炭工業生產管理和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煤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有關技術改造投資年度計劃編制工作,銜接平衡煤炭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劃;編制和實施年度煤炭計劃,協調煤炭生產和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省鹽業行政管理和省級醫藥儲備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軍地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視頻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牛弩韜:破題製造業「大而不強」是安徽的責任,搜狐,2018-05-29
- ↑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