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論
亦稱營業個體論、會計個體論。從企業這一獨立經營實體出發觀察其經濟活動,解釋權益性質並指導有關經濟業務處理的一種權益理論。它強調企業與其所有者的分離,認為企業是一個經營實體,獨立於其所有者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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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簡介
這一理論側重於企業本身的組織結構、企業所有者與債權人之間的關係,以及資本和利潤的特徵。企業經營用的資本由股東和債權人共同提供,這兩組利益集團都是使企業能夠持續經營的投資者。於是,資產負債表的等式可表示為:「資產=權益」。資產被視為屬於會計個體的經濟資財,權益則被視為權益投資者集團的共同權利,分為負債(債權人權益)和所有者權益。會計個體的負債是會計個體本身的義務,而不是權益所有者的義務。債權人和股東的所得、風險、管理、清算時具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但他們事實上是企業權益的共同持有人,會計要為債權人和股東服務。在實體論下,淨利潤只是表示除了所有其他債權,包括長期負債的利息和所得稅後剩餘權益的變動數。嚴格堅持實體論,要求將負債的利息也視為該實體利潤的分配,而不是一項費用。提案實體論,企業的主要目標是創造利潤,會計工作的側重點在於確定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以防止侵獨債權人的利益。利潤表受到重視。
實體論產生原因
實體論產生於19世紀下半葉,這個時期正是公司組織形式的企業雨後春筍般破土而出之時。實體論是對公司組織形式組織起來的企業會計的理論解釋。不過,它對非公司組織的企業也是適用的。例如,合伙人提供給合夥企業的資產成了合夥企業的資產,合伙人不再對其提供的某一項具體資產具有要求權。但實體論的法人實體獨立於其所有者的觀點,更多地體現於公司組織,在公司破產時,未獲全部清償的債權人不能指望從公司股東的個人財產中得以補償;公司所有權就結構的變動並不導致企業的解散;對既是公司股東又是公司職工的個人所支付的工資列作營業費用(成本);既要對企業徵收法人所得稅,又要向股東徵收個人所得稅,等等。
這一理論側重於企業本身的組織結構、企業所有者與債權人之間的關係,以及資本和利潤的特徵。企業經營用的資本由股東和債權人共同提供,這兩組利益集團都是使企業能夠持續經營的投資者。於是,資產負債表的等式可表示為:「資產=權益」。資產被視為屬於會計個體的經濟資財,權益則被視為權益投資者集團的共同權利,分為負債(債權人權益)和所有者權益。會計個體的負債是會計個體本身的義務,而不是權益所有者的義務。債權人和股東的所得、風險、管理、清算時具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但他們事實上是企業權益的共同持有人,會計要為債權人和股東服務。
在實體論下,淨利潤只是表示除了所有其他債權,包括長期負債的利息和所得稅後剩餘權益的變動數。嚴格堅持實體論,要求將負債的利息也視為該實體利潤的分配,而不是一項費用。 提案實體論,企業的主要目標是創造利潤,會計工作的側重點在於確定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以防止侵獨債權人的利益。利潤表受到重視。
唯實論與實體論的關係是什麼?
唯實論和實體論是兩種不同的哲學思想,它們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唯實論是一種物質唯物主義的哲學思想,它認為物質是客觀存在的,把客觀事物作為研究對象,強調實際的發生、運動、變化和發展。而實體論則是一種形而上學思想,它將實體看作是無法改變的、永恆不變的本原,強調「本體」的存在。因此,唯實論和實體論之間存在着相互補充的關係:唯實論強調物質的發生、運動、變化和發展;而實體論則強調物質本體的永恆不變性。
哲學裡的「實體」指的是什麼?
哲學上的「實體」概念是一個特定的概念,英文是substance,也翻譯成「本體」,按照它的提出者亞里士多德的定義:「 Substance, in the truest and primary and most definite sense of the word, is that which is neither predicable of a subject nor present in a subject。」即 「既不謂述一個主體,也不出現在主體之中」。他是從他的形式邏輯中主謂兩分的角度來定義的,只做主語而不能做謂語的東西,就叫做實體。後來哲學史上對此的理解有了變化,大概來說,實體是這樣一種東西,我們所看到的事物的體積,顏色,形狀等性質,都需要一個東西來支撐,這個支撐的東西,就叫做實體,這是英國經驗論者洛克的說法。唯心主義或者唯理論者,比如萊布尼茨認為,實體是單子,沒有廣延(體積),不可分,他的實體是一種精神性的東西。可以看出,在整個哲學史上,實體概念不是一個統一的概念,不同的哲學家有不同的理解,以上是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理解。如果要深入理解,可以繼續研究斯賓諾莎、黑格爾、康德的實體觀。關於實體或本體的研究在哲學上叫做本體論。
實體的實體觀
西方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利用亞里士多德哲學中的唯心主義成分為基督教神學作論證,貶抑人和自然界,認為上帝是最圓滿的實體。近代資產階級上升時期的哲學家們總結新興科學的成就,在批判經院哲學的同時,提出了自己的實體觀。R-笛卡爾?、T-霍布斯、J-洛克?等人認為具有長、寬、高的「形體」是獨立的實體。但是,笛卡爾又認為,除了「形體實體」之外還有一個「心靈實體」,形體以廣延為屬性,心靈以思維為屬性,二者並立而互不依賴。他認為這兩個實體是相對的,雖然彼此獨立,卻依賴於一個共同的原因,即最圓滿的上帝,上帝是絕對的實體。笛卡爾是機械唯物主義的創始人之一,卻保留着唯心主義的一面。後來的一些哲學家要求克服他的不徹底性,貫徹唯物主義思想,B.斯賓諾莎是這方面的重要代表。他認為思維和廣延並不是分屬於兩個實體的屬性,而是唯一實體的屬性。這唯一的實體是獨立自存的「自因?」,他雖然也稱之為最圓滿的上帝,卻清除了神學目的論思想,把它等同於自然。他還提出,這唯一的實體有眾多的樣式,即特殊表現,以此解釋個別事物。這是溝通一般和個別的辯證法觀點。G-W-萊布尼茨認為實體有內在的活力,不是僵死的東西,不同意用機械論觀點來看待實體。他非常重視個別事物的多樣性,因而把實體規定為無限眾多的精神性的「單子」,認為每個單子是獨立自存的「單純實體」,具有不同程度的表象能力,各自反映全宇宙,但是彼此之間「沒有窗戶」,不能相通,其所以能夠一致,是由於上帝的「前定和諧?」。在萊布尼茨的唯心主義思想中,也包含着辯證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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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史】亞里士多德3:實體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