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症治療
對症治療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目錄
名詞解釋
對症治療(symptomatic treatment)是指用藥的目的在於改善症狀稱為對症治療,或稱治標。對症治療雖然不能根除病因,但是在診斷未明或病因暫時未明時無法根治的疾病卻是必不可少的。在臨床上,某些重危急症如休克、驚厥、心力衰竭、高熱、劇痛時,對症治療可能比對因治療更為迫切。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當對因治療和對症治療同時進行。"《金匱鈎玄》中有言:「諸喘不止者,用劫藥一二貼則止之,劫藥之後因痰治痰,因火治火。」更可謂是關於對症治療的精闢示例。
臨床實踐
臨床上,無論中醫證候或中醫、西醫的病名,對於患者而言,都是醫生的主觀思維對疾病現象進行區分的「符號」,患者最大的願望和要求,是想盡一切辦法儘快解除自身的痛苦症狀。患者的症狀,有些不一定是主訴,不一定是疾病或證候確定的主要依據,但卻是患者的主要痛苦;有些症狀的緩解與否,與疾病的預後甚至沒有絲毫關係,但卻為患者及其家屬的主要訴求;有一部分案例,審不清是何因,診不明是何病,辨不準是何證,可選擇的也僅有緩解症狀的對症治療。如癌症晚期,可能病因清楚、病名確切、證候清晰,我們卻無能為力,無論中醫或西醫,對症治療當為首選。如發熱患者,體溫超過39℃會嚴重影響人體生理功能,立即採取退熱措施在所必然。針對「疾病本質」的治療固然重要,無奈地「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卻難以迴避,雖為權宜之法,但必不可少。
完善診治體系
病因、病機、證候、症狀,是從不同角度對一種疾病或一個患者的認識和反映,所以才有審因論治、辨病論治、辨證論治、對症治療四種不同的診治模式。四者既具有相互關聯性,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四維一體」才是中醫學完整的診治體系。通過審因論治、辨病論治、辨證論治,症狀能夠迎刃而解不可否認。然而,醫學的發展永遠沒有盡頭,很多疾病的病因明確,病機不一定明確;證候典型,病因不一定清楚;有些病因、病機、病名皆瞭然,卻來不及應用針對「疾病本質」的措施。如面對急、危、重症患者,及時的回陽救逆、清熱、鎮痛、抗驚厥等對症治療,可能比其他診治模式需要得更迫切。況且,有效的對症治療,不僅可以解除患者的痛苦,贏得患者的信心;同時使機體處於相對有利的狀態,為解除疾病贏取了時間。對症治療與其他三種治療模式沒有本質的衝突,不是對立的,而是中醫診治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完善中醫診治體系不僅不可迴避對症治療,還需要更加深刻地加以認識和深入探索。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