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論
封建論 |
封建論是唐代文學家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政治論文。文章對「分封制」進行了全面的歷史的分析,雄辯地論證了郡縣制的巨大優越性。肯定了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任何人也無力改變這一歷史發展的趨勢,痛斥了各種鼓吹分封制的謬論。
這篇文章從理論上有力地抨擊了維護分封制的謬論,打擊了藩鎮們的氣焰,具有強烈的現實性和鮮明的戰鬥性。全文觀點明確,重點突出,結構嚴謹,條理清晰;既有正面論述,也講反面教訓,具有不容置辯的邏輯力量;且多用排偶句子,駢散相間,語言凝練,語氣清峻。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封建論 [1]
作者 柳宗元
作品出處 《柳河東集》
文學體裁 政治論文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原文
封建(1)論
天地果無初(2)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3)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4)?曰:有初為近。孰明(5)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6)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7)不可也。勢之來(8),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9),鹿豕狉狉(10),人不能搏(11)噬(12),而且無毛羽,莫克(13)自奉(14)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15)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16)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17)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18)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19),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20),離為守臣扞(21)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22)而迎覲者。歷於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23)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24)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25)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26)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27),合為七國(28),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29)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30),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31)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32),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33),徇周之制,剖(34)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35)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36),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37)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
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38)也。然猶桀猾(39)時起,虐害方域(40)者,失(41)不在於州(42)而在於兵(43),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44)不可革(45)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46)其土,子(47)其人,適其俗(48),修其理,施化(49)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50)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51)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52),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53)也。
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54),而不委(55)郡邑,是(56)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57)。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58),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59)也,國人雖病(60),不可除(61)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62)之耳。大逆未彰(63),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64)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65)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66)可也。有罪得以黜(67),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68),戚(69)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70)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71),秦郡邑而促(72)。」尤(73)非所謂知(74)理(75)者也。
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76)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複議也。」是(77)大不然(78)。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79)。徇(80)之以為安,仍(81)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82)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83)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84)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封建:文中指古時分封國土給皇族王侯的制度。 初:初始階段。 生人:指人類。 近:接近(事實)。 明:證明。 去:廢除。 勢:形勢,情勢。 來:產生。 榛(zhēn)榛:指草木叢生的樣子。 狉(pī)狉:形容群獸走動。 搏:擊打。 噬(shì):撕咬。 克:能夠。 奉:供養。 假:藉助。 而:表假設。 曲直:是非。 嗣(sì):後代。 五等:指周朝設置的公、侯、伯、子、男五個爵位。 朝覲(jìn)會同:對諸侯拜見天子時的不同稱謂。 扞(hàn):同"捍",捍衛,抵禦。 下堂:走下朝堂。 卒:最終。 問鼎:春秋時,楚莊王向王孫滿打聽周朝的傳國之寶九鼎的大小與重量,意在奪取周王朝的天下。後以"問鼎"喻圖謀奪取政權。 凡伯、萇(cháng)弘:皆為周朝大臣。 君君:以君為君,即以天子之禮侍奉天子。 十二:指天下分為魯、齊、秦、晉、楚、宋、衛、陳、蔡、曹、鄭、燕十二國。 七國:指戰國七雄--秦、楚、齊、燕、韓、趙、魏。 殄(tiǎn):消滅,滅絕。 端:起因。 都:建都。 壞:混亂。 枉:偏差,錯誤。 剖:分割。 奔命扶傷:奔忙於營救百姓的性命,醫治戰爭的創傷。 困平城,病流矢(shǐ):漢高祖為討伐韓王信,被匈奴圍困在平城,為平定英布的叛亂被亂箭射傷。 離削自守:分散削弱他們的力量,使他們安分自守。 宜:適宜,正確。 桀(jié)猾:兇殘狡猾。 虐害方域(yù):危害一方。 失:過失。 州:州縣之制。 兵:兵制,指唐朝時藩鎮擁有重兵。 固:確實。 革:革除。 私:意動用法,以......為私。 子:以其人為子。 俗:風俗。 化:教化。 遷其秩(zhì):升他的官職。 斷:一定,毫無疑問。 黷(dú)貨事戎(róng):指列侯們貪財好戰。 然:這樣。 理人之制:治理百姓的制度。 委:委託,文中指給郡縣以權力。 是:正確。 側目:怨恨。 國:諸侯國。 變:撤換。 病:遭受禍害。 除:解除痛苦。 夷(yí):消滅。 彰(zhāng):暴露。 理:政務得到治理,引為政治清明。 拜:任命。 臥而委之以輯(jí)一方:指汲黯躺着任職,被委任只憑威望去安撫一個地區。 黜(chù):罷免。 亂人:危害人民。 戚:憂愁。 舉:完全。 延:長久。 促:短促。 尤:更加。 知:懂得。 理:治理。 矯(jiǎo):糾正。 是:這種說法。 然:對。 易:廢棄。 徇(xùn):沿用。 仍:因襲。 公天下:廢除分封,以天下為公。 生人:人民。 一:統一。 白話譯文
自然界果真沒有原始階段嗎?我沒法知道。人類果真有原始階段嗎?我也沒法知道。那麼,(有或沒有原始階段)哪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呢?我認為:有原始階段這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怎麼知道這一點呢?從"封國土、建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種封建制,經歷了古代賢明的帝王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沒有誰能把它廢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廢除掉,而是事物發展的趨勢不允許,這種形勢的產生,大概是在人類的原始階段吧?不是原始階段的那種形勢,就沒有可能產生封建制。實行封建制,並不是古代聖人的本意。
人類在他的原始階段跟萬物一起生存,那時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四處奔走,人不能像禽獸那樣抓撲啃咬,而且身上也沒有毛羽來抵禦嚴寒,不能夠光靠自身來供養自己、保衛自己。荀卿說過:"人類一定要借用外物作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來求生的必然會相爭,爭個不停,一定會去找那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相爭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懲罰他,使他受痛苦之後感到懼怕,於是君長、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附近的人就聚結成群,分成許多群以後,相互間爭鬥的規模一定會大,相爭的規模大了就會產生軍隊和威望。這樣,又出現了更有威德的人,各個群的首領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部屬。於是產生了一大批諸侯,他們相爭的規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大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連帥一類諸侯領袖,他們相爭的規模還要大。這就又出現了比方伯,連帥威德更大的人,方伯、連帥們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老百姓,這以後天下便統一於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鄉里的長官而後有縣的長官,有了縣的長官而後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最高的天子到鄉里的長官,那些對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們一定會尊奉他們的子孫為首領。所以說封建制的產生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
堯、舜、禹、湯的事離我們很遠了,到了周代記載就很詳備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像剖瓜一樣分割開來,設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許多諸侯。諸侯國像繁星似地羅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結在周天子的周圍,就像車輪圍繞着中心運轉,就像輻條集中於車轂;諸侯聚合起來就去朝見天子,分散開來就是守衛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衛者。但是往下傳到周夷王的時候,破壞了禮法,損害了尊嚴,天子只得親自下堂去迎接朝見的諸侯。傳到周宣王的時候,他雖然倚仗着復興周王朝的功德,顯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風,終究還是無力決定魯君的繼承人。這樣日漸衰敗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厲王,後來周平王把國都向東遷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從那以後,問周天子傳國九鼎的輕重的事情出現了,用箭射傷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現了,討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殺死大夫萇弘這樣的事情也出現了,天下大亂,再沒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認為周王朝喪失統治力量已經很久了,只不過還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個空名罷了!這豈不是諸侯勢力太強大而指揮不動,就像尾巴太大以至搖擺不動所造成的過失嗎?於是周王朝的統治權分散到十二個諸侯國,後來又合併為七個強國,王朝的權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國家,最後被很晚才封為諸侯的秦國滅掉。周朝敗亡的原因,大概就在這裡了。
秦朝統一了全國後,不分諸侯國而設置郡縣,廢除諸侯而委派郡縣長官。秦占據了天下的險要地勢,建都於全國的上游,控制着全國,把局勢掌握在手裡,這是它做得對的地方。但沒過幾年便天下大亂,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徵發數以萬計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來越殘酷,耗盡了財力。於是那些扛着鋤木棍被責罰防守邊境的人們,彼此遞個眼色就聯合起來,怒吼着匯合成群,奮起反秦。那時有造反的老百姓而沒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懼怕朝廷。全國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殺郡守劫縣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時發生。錯誤在於激起了人民的怨恨,並不是郡縣制的過失。
漢朝統一了全國之後,糾正秦朝的錯誤,沿襲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為諸侯王。但沒有幾年,為了平息諸侯國的叛亂便聞命奔赴鎮壓,以至連救死扶傷都來不及,漢高祖劉邦被圍困在平城,被飛箭射傷,如此衰落不振達三代之久。後來由於謀臣獻策,才分散削弱諸侯王的勢力並由朝廷命官管理諸侯國。但是漢朝開始恢復封建制的時候,諸侯國和郡縣各占一半疆域,那時只有反叛的諸侯國而沒有反叛的郡縣,秦朝郡縣制的正確性也已經明白清楚了。繼漢朝而稱帝的,就是再過一百代,郡縣制比封建制優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後,設置州縣,任命州縣的長官,這是它做得正確的地方。但還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時起來叛亂、侵州奪縣的情況出現,過失不在於設置州縣而在於藩鎮擁有重兵,那時有反叛的藩鎮將領而沒有反叛的州縣長官。郡縣制的建立,確實是不能改變的。
有的人說:"封建制的世襲君長,一定會把他管轄的地區當作自己的土地盡心治理,把他管轄的老百姓當作自己的兒女悉心愛護,使那裡的風俗變好,把那裡的政治治理好,這樣施行教化就比較容易。郡縣制的州縣地方官,抱着得過且過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罷了,怎麼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認為這種說法也是不對的。
周朝的情況,毫無疑問地可以看清楚了:諸侯驕橫,貪財好戰,大致是政治混亂的國家多,治理得好的國家少。諸侯的霸主不能改變亂國的政治措施,天子無法撤換不稱職的諸侯國的君主,真正愛惜土地愛護人民的諸侯,一百個中間也沒有一個。造成這種弊病的原因在於封建制,不在於政治方面。周朝的情況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況,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讓郡縣專權,這是正確的;中央有管理政務的大臣,不讓地方官自行其是,這也是正確的。但是郡縣不能正確發揮郡縣制的作用,郡守、縣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殘酷的刑罰、繁重的勞役,使萬民怨恨。這種過失在於政治方面,不在於郡縣制本身。秦朝的情況便是這樣。
漢朝建立的時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縣推行,不能在諸侯國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縣長官,不能控制諸侯王。諸侯王儘管胡作非為,天子也不能撤換他們;侯王國的百姓儘管深受禍害,朝廷卻無法解除他們的痛苦。只是等到諸侯王叛亂造反,才把他們逮捕、流放或率兵討伐、以至滅掉他們。當他們的罪惡尚未充分暴露的時候,儘管他們非法牟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給百姓造成嚴重的傷害,朝廷也不能對他們怎麼樣。至於郡縣,可以說是政治清明、社會安定了。根據什麼這樣講呢?漢文帝從田叔那裡了解到孟舒,從馮唐那裡了解到魏尚,漢宣帝聽說黃霸執法明察審慎,漢武帝看到汲黯為政簡約清靜,那麼就可以任命黃霸做官,可以恢復孟舒、魏尚原來的官職,甚至可以讓汲黯躺着任職,委任他只憑威望去安撫一個地區。官吏犯了罪可以罷免,有才幹可以獎賞。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違法亂紀,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罷免他。假使漢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給侯王,即使他們危害人民,也只好對它發愁罷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黃霸、汲黯的教化無法推行。如果公開譴責並勸導這些侯王,他們當面接受,但轉過身去就違反了;如果下令削減他們的封地,互相串通聯合行動的陰謀就會遍及侯王各國之間,那麼大家都怒眼圓睜,氣勢洶洶地反叛朝廷。萬一他們不起來鬧事,就削減他們的一半封地,即使削減一半,百姓還是受害了,何不把諸侯王完全廢除掉來保全那裡的人民呢?漢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今天國家完全實行郡縣制,不斷地任命郡縣長官,這種情況是肯定不能改變了。只要好好地控制軍隊,慎重地選擇地方官吏,那麼政局就會安定了。
有人又說:"夏、商、周、漢四代實行封建制,他們統治的時間都很長久,而秦朝實行郡縣制,統治的時間卻很短。"這更是不懂得治理國家的人說的話。
魏繼承漢朝,分封貴族的爵位仍然實行封建制;西晉繼承魏,因襲舊制不加改變,但魏和晉都很快就衰亡了,沒聽說有國運長久的。唐朝糾正魏晉的過失改變了制度,享國已近二百年,國家基業更加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關係呢?
有人又認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聖明的君王啊,他們都沒有改變封建制,那麼,本來就不應當再議論這件事了。"這種說法大大的不對。
商、周二代沒有廢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為當時歸附商朝的諸侯有三千個,商朝靠了他們的力量才滅掉了夏,所以商湯就不能廢除他們;歸附周朝的諸侯有八百個,周朝憑藉他們的力量才戰勝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廢棄他們。沿用它來求得安定,因襲它來作為習俗,這就是商湯、周武王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他們是不得已的,並不是什麼大公無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諸侯為自己出力,並保衛自己的子孫。秦朝用廢除分封諸侯的辦法來作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動機是為私的,是皇帝想要鞏固個人的權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於自己。但是廢除分封,以天下為公,卻是從秦朝開始的。
至於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這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使賢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後才會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長,是一代繼承一代地統治下去的。這種世襲的統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賢明嗎?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嗎?這樣,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還是遭遇禍亂,就無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對國家有利而統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時又有世襲大夫世世代代統治他們的封地,占盡了諸侯國的全部國土,即使有聖人賢人生在那個時代,也會沒有立足之地,這種後果就是封建製造成的。難道是聖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壞到這種地步嗎?所以我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結果。"
創作背景
中唐時期,藩鎮割據的情況愈演愈烈,當時各地藩鎮極力鼓吹要恢復周以前的封建制度,反對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度,目的是為自己的割據製造輿論。和這種政治局面相適應,分封制的論調又開始抬頭。針對這種情況,作者在永貞革新失敗、被貶永州後,寫下了這篇議論文。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內容分析
《封建論》的中心論題是: "封建制"的存廢以及與郡縣制相互比較孰優孰劣,不過作者不是從純學術角度探討歷史問題,而是從宏觀上入手,聯繫當時現實,並且順理成章地得出一個重要結論: "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
要談"封建制"的存廢,自然要從"封建制"的產生與發展講起。由"天地果無初乎"至"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說的就是這個內容。儘管作者當時還沒有也不可能認識到分封制國家的形成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結果;否定與"生人之意"相對立的"聖人之意"在歷史進程中的決定作用,卻具備令人肅然起敬的理論意義和批判精神。作者覺得"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甚至"堯、舜、禹、湯、文、武"他們就"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這裡所說的"勢",並不是指客觀規律或客觀形勢,而是指由眾人的願望而造成的趨勢。這一部分論述,是全文的總觀點。由它統率全文,別開生面,氣勢磅礴。
從"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至"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是比較分封制與郡縣制孰優孰劣一,作者以史實為論據,具有不可辯駁的力量,並且前述為事,後文即可引以為據,邏輯嚴密,整體感強。
"或者又日"與"或者又以為"兩段,是駁論。頭一段駁所謂"封建而延"的觀點,論據是魏晉兩代都"封爵猶建",結果是"不聞延祚";唐代"矯而變之,重二百祀"。史實如此,勝於雄辯。所以,作者以"尤非所謂知理者也",加以指責二第二段駁"殷、周聖王" "不革其制"便"固不當複議"的謬論當然,秦的"其為制,公之大者也",也只是實施了地主階級占有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天下",而這又是當時作者所沒有也不可能認識到的。
"夫天下之道"一段,是全文的結束。作者在這一段講了兩種有內在關係的事物,又講了這兩種事物之間的關係。即依照天下的常理,國家治理得好,才能夠得人心;而使賢明的人居上位,不賢的人居下位,才能把國家治理得好。這是一種因果關係,作者先談結果"理安",後談原因"使賢者居上",突出用人唯賢對治理國家的重要性。然後又講,實施分封制的時候,世襲的封地占滿全國;就算聖賢生在那個時候,也無法有所作為:這又是一種因果關係,前有因"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後有果"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兩種事物從兩個側面說明一個問題,分封制絕對不可取。之後,作者順勢收攏全文:難道是聖人願意建立分封制而導致這樣的結局嗎?我可以肯定地說: "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勢決定的。"
綜合上述, "用人唯賢"無疑是《封建論》的靈魂所在。用人唯賢是改革體制的關鍵,又是改革體制後所帶來的必然成果之一。"事在人為",看來"人"是最為重要的。作者所參加的"永貞革新",就是因為王叔文、王侄等得到順宗李誦的支持得以實行;而包括作者在內的王叔文集團的塌台,也是由於憲宗李純即位後選用宦官俱文珍、薛盈珍以及文武舊官僚所帶來的結果。《封建論》寫於"永貞革新"失敗之後,柳宗元被貶官永州期間,他對政治革新,尤其是用人唯賢問題的體會和認識尤為深刻。
藝術特點
一、切中時弊。《封建論》沒有泛泛談論分封制的起源與發展過程,而是側重談分封制的劣以及郡縣制的優。借古喻今,暗示唐中期以後潛伏的政治危機,明指用人唯賢對改良體制、鞏固政權以及安定社會的深遠意義。
二、觀點鮮明,有批判精神。《封建論》破天荒提出: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他承認客觀情勢,而不承認天命;他覺得由分封制到郡縣制是進步,而漢唐還要實行分封制是倒退;他肯定堯、舜這些聖人都有"私",歷史的發展不以聖人的意志為轉移,聖人有"所不得已"。一掃腐儒正統的天命觀、歷史觀、聖賢觀,不諱飾,也不含糊其詞,而是明快決斷。
三、論辯雄健有力,氣勢磅礴。《封建論》開筆: "天地果無初乎?" "生人果有初乎?"雖是設問,但在"有"與"無"之間表明,全文將論述的是天、地、生民這樣的大事。從周至唐,上下兩千年,興亡得失,頭緒萬千。作者就用正確的觀點統率史料,去粗取精,除偽存真,三言兩語就可把問題講到實質方面: "失之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失之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當談論到郡縣制的好處時,秦"有叛人而無叛吏",漢"有叛國而無叛郡",唐"有叛將而無叛州"。觀點、史實、論據及論證,融會貫通,言簡意賅。
摺疊名家點評 宋代
蘇軾《東坡志林》: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
朱熹《朱子語類》:《封建論》並數長書,是其好文。合尖氣短,如人火忙火急來說不及,又便了了。
呂祖謙《古文關鍵》:此是鋪敘間架法。
真德秀《文章正宗》:此篇間架宏闊,辨論雄俊,真可為作文之法。
明代
呂留良《晚村先生八家古文精選》:從來論者,皆謂封建雖善,但後世不可行耳。子厚之雲,則當三代盛時。封建已非善制,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議論垂角甚矣,獨其行文排拶出入,打成一片,無懈可擊,實文章之豪雄。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一篇強詞悍氣,中間段落卻精爽,議論卻明確,千古絕作。
清代
浦起龍《古文眉詮》:作論縱橫放恣,如柳州此篇,前後無敵矣。只追出"封建勢也"一句,卻有破空而來;中只檢起周封秦廢二證,卻用挨排四代;後又平綴"或者"三層,卻更分路殊施。醇而肆博,稽而志彀,順軌而極變,實乃謹嚴識職之文。至於封建之不可,後自當以柳說為斷,無效老生迂闊論事也。
近代
林紓《韓柳文研究法·柳文研究法》:《封建論》一論,為古今至文,直與《過秦論》抗席。
現代
戰略家毛澤東《讀封建論呈郭老》: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祖龍魂死業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百代多行秦政治,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年),字子厚,河東(今山西運城縣)人,世稱"柳河東"。德宗貞元九年(793年)進士。授校書郎,調藍田尉。順宗即位,王叔文、韋執誼用事,受重用,不久王叔文敗,貶永州司馬,放浪山水間,以詩文自娛。元和十年(815年)移柳州刺史,有善政,世號"柳柳州"。元和十四年卒。柳宗元和韓愈共同倡導了唐代古文運動,並稱"韓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代表作有《江雪》、《永州八記》等。[3]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