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儒商研究会
重要思想
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创新、求实、诚信、兼容”理念,以弘扬传承儒商文化、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深入研究儒家思想和儒商文化,宣传儒商企业,扩大儒商影响,增强企业文化底蕴,以儒商精神促进企业发展,为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法律、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准则。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在内部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会的贯彻执行。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人民政协,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儒商文化在历史传承方面的研究。
(二)组织开展现代儒商研究。深入研究探索现代儒商的基本内涵、价值标准和作用意义,使传统儒商文化与新时代的要求相适应。
(三)组织开展与国(境)内外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举办儒商文化的研讨交流活动。
(四)服务和助推会员企业发展。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在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及文化建设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为会员企业搭建信息平台,开展交流活动。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会员及会员单位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任务的贯彻落实,认真完成省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联谊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社会公益活动。
参考文献
- ↑ 社会组织政策解读(一):如何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搜狐,2019-03-20
- ↑ 法律法规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