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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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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2021年3月22日,发起成立“山东省助残就业联盟”。

目录

远景与使命

协会宗旨

专注质量事业,助力企业进步。

协会愿景:

精英社团,卓越服务

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ASSOCIATION FOR QUALITY,英文缩写SDAQ。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全省致力于质量管理与质量创新事业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推进活动,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方法,为提升组织竞争力和个人能力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2]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山东省济南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向政府部门提供质量工作的信息和建议,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根据国家质量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全省性的质量宣传活动;接受政府委托,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组织推动并指导全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帮助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提高质量创新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校及质量工作者的联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理论、技术、方法的研究和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的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管理领域的国际、国内以及省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成果;

(四)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会员和社会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以及管理体系标准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管理法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其他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业务;

(六)组织实施山东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建立用户评价和质量跟踪体系,开展用户评价和质量跟踪活动;受理用户投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发布用户满意度测评报告;

(七)加强与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组织的联系和协调,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工作的发展;听取会员的意见,反映会员的呼声,维护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八)宣传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传播现代质量科学技术和质量文化;为广大会员和质量工作者提供质量理论和实践的交流平台;

(九)接受中国质量协会的指导,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或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在山东省境内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五)全省各市地的企业团体;全省性和行业性企业团体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