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物流总额
工业品物流总额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一个科技名词术语。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结晶。这个民族[1]过去的文化靠着它来流传,未来的文化也仗着它来推进,从大约是在公元前14世纪,殷商后期的“甲骨文”被认为是“汉字”的第一种形式[2],西周后期,汉字发展演变为大篆,后秦始皇统一中国,中国文字才逐渐走上了发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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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工业品物流总额是指报告期内,国内工业生产部门提供,进入需求领域,产生从供应地向接受地实体流动的全部工业产品价值总额。简单地说也就是工业生产部门的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但不包括不能以具体产品体现的工业性作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不能通过一般性运输、装卸、搬运等物流服务形式完成的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
工业品物流总额的计算方法
工业品物流总额=报告期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性作业主营业务收入、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和)。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现行工业统计资料。
术语解释
社会物流总额,全称为社会物流的物品总额。即报告期内,社会物流物品的价值总额。同样包括5个方面:①进入需求领域的农产品物流总额;②进入需求领域的工业品物流总额;③外部流入货物物流总额,包括我国海关进口总额和从区域外流入的物品总额;④进入需求领域的再生资源物流总额;⑤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额。
参考文献
- ↑ 中国专门创制文字的民族:千人从辽东迁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见证殷商历史 走进中国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