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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平均法是中國的一個經濟類術語。

中國,從來就是一個文化底蘊極度豐富的國家,中國的文字,更是凝聚着中國的文化精魂[1]。中國最早出現的和文字相關的文化記憶就是倉頡造字,小小的文字中蘊藏了無限的文化[2],然後就出現了最初的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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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局限性

採用年限平均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比較簡便,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顯的局限性。首先,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是不同的。一般來講,固定資產在其使用前期工作效率相對較高,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也就多;而在其使用後期,工作效率一般呈下降趨勢,因而,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也就逐漸減少。年限平均法不考慮,明顯是不合理的。其次,固定資產在不同的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固定資產的維修費用將隨着其使用時間的延長而不斷增加,而年限平均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當固定資產各期負荷程度相同時,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這時採用年限平均法計算折舊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固定資產各期負荷程度不同,採用年限平均法計算折舊時,則不能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提取的折舊數與固定資產的損耗程度也不相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