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茶業行業協會
廣東省茶業行業協會是由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群團組織,其章程包括協會簡介、協會章程、總則、業務範圍、會員、組織機構的產生及負責人的選舉和罷免、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附則、入會和秘書[1]處等內容,團體會員130多個個人會員300多人。在廣東省從事茶葉種植、生產、銷售及消費的業內人員,均可以向該協會諮詢相關的問題,如果願意,也可以加入該協會, 相信有關人士閱讀廣東省茶葉行業協會後,會有意想不到的所收穫。
目錄
協會簡介
廣東省茶業行業協會(GDTPA)是廣東省經貿委主管,經廣東省民政廳核准登記,由全省茶業相關企業、社團組織、政府主管部門、科研、質監、院校等單位及個人組成的非經營性的具備法人資格的省級經濟類社團組織。分布全省各地,有着廣泛的代表性。
協會以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行業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弘揚茶文化、促進茶經濟、推動科學進步和經濟發展為宗旨,團結全省茶行業,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行業內發揮橋樑和紐帶、參謀和助手、協調管理、規範行規、監督指導的作用。
協會成立以來,在理事會的正確領導下,在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加強與全國茶業協會的溝通與合作,在廣東省各地區成功舉辦多屆茶產業論壇和茶博會,在組織行業調查、技能培訓、信息諮詢交流、名優茶評比、企業經濟評估、解決糾紛等方面取得較大成效,在全國茶業行業內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為促進中國茶業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廣東省茶業行業協會,英文譯名:GUANGDONG TEA PROFESSION ASSOCIATION,縮寫:GDTP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全省從事茶葉及與茶葉產業相關的生產、加工、流通、管理、科研、檢測,院校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自願結成的非經營性的具備法人資格的社團組織和自律性行業協會[2]。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團結全省茶葉行業,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是政府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參謀和助手,在本行業內發揮服務、自律、協調、代表和監督指導的作用,維護本行業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弘揚茶文化,促進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大力推動科學進步和經濟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和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廣東省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負責廣東省茶葉行業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業共同遵守的《行規行約》,規範行業的自我管理,保證本行業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協助和承擔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部分行政管理職能,參與有關本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本行業利益有關的政府決策,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
(三)調查研究,掌握國內外和全省茶葉行業發展狀況與趨勢,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茶葉生產、流通、科研各個環節的新情況和問題,反映會員的呼聲和要求,參與制訂本行業的發展規劃;研究、解決本行業出現的新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制訂茶業發展方針、政策、制度、法規等;
(四)維護行業的合法權益。代表行業企業進行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等方面的工作,如調查、確認、訴訟,或者向政府提出調查申請等;對行業內商品價格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制止行業價格壟斷和惡性競爭行為,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關係,為企業營造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五)協助或參與省有關部門制、修、訂本行業各類標準的工作,組織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經有關部門審核備案,開展行檢、行評工作,表彰先進。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其它標準的產品和企業進行督促整改,以至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採取有關措施;協助質監管理部門開展打假和整頓工作;
(六)開展行業培訓、交流、諮詢、評估、展覽展銷和專題講座等活動;
(七)編輯會刊及信息資料;組織收集、整理和傳遞國內外茶葉經濟信息和科學技術信息;開展行業統計、分析、預測,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依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服務;
(八)組織行業技術成果的鑑定和推廣應用;推薦行業內高新技術產品、優質產品、名牌產品;
(九)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依託,以效益為中心,以合作為紐帶,協調我省有關部門,推進茶業產供銷、農科教的有機結合,推進茶產業的聯合與合作;
(十)普及茶葉商品知識,宣傳茶葉飲用價值,弘揚祖國茶文化。加強茶葉市場、茶藝、茶道、茶館的建設,推進茶書刊、茶音像品的發展;
(十一)承接法律法規授權、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它職能;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發揮本行業更大的作用;
(十二)開展協會宗旨所准許的其它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只設單位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依規定交納會費;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3000元;
(三)常務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四)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00元;
(五)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元。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行業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行業協會章程,將由本行業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如何做好秘書工作,聚優網,2021-12-20
- ↑ 行業協會的作用和職能,搜狐,2017-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