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健全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牵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1],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省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代编全省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总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组织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省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全省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管理制度。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2]。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省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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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广东省财政厅:真抓实干为“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搜狐,2015-11-30
- ↑ 关于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思考 ,搜狐,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