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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官學院法律系

廣東警官學院(校園風光)原圖鏈接來自 中國教育在線 的圖片

廣東警官學院法律系這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學科。

廣東警官學院法學專業三年的本科歷程,內源於十五年普通專科教育和半個多世紀成人教育[1]的積澱。作為一級學科,法學專業承載着學院公安類主體學科的拓展空間,是建設合格普通公安院校的基礎和支撐。

目錄

教師隊伍

法學專業現有學生1733人,專任教師45人,是一支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水平較高、結構較為合理的師資隊伍。高級職稱33.4%,碩士以上68.9%,中青年教師86.7%,91.1%來自五大政法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等重點綜合性大學。專業負責人譚玲教授是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全國政法院校經濟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廣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首屆廣州「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廣東警官學院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

人才培養

法學專業以「人才培養為根本、質量興係為基石、教學工作為中心」的理念,圍繞「複合型法律通用人才和應用型公安法律專門人才」的培養目標,構建了科學合理的「公共基礎+專業主幹+專業核心+素質教育[2]+畢業論文與實習」的課程結構體系,以及「課堂實踐教學+社會實踐+專業實習與畢業論文」相連接的實踐教學體系。

廣東警官學院

廣東警官學院位於廣東省廣州市,是一所公辦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是廣東省公安機關後備人才培養基地、省級公安民警培訓基地、公安部警務實戰訓練基地和外警培訓基地。

學院前身是廣東省公安幹部學校,創辦於1949年11月。1958年3月,合併入廣東省政法幹部學校。1983年3月,建立廣東省政法幹部學院。1988年8月,更名為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1992年12月,增設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開展普通專科學歷教育。1998年5月,廣東省人民警察學校併入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2004年5月,建立廣東警官學院,開展普通本科學歷教育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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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