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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公之斯

庾公之斯》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五。

目录

容斋四笔·序

始予作《容斋随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嚷自越府归,谢绝外事,独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而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重逆其意,则衷所忆而书之。櫰嗜读书,虽就寝犹置一编枕畔,旦则与之俱兴。而天啬其付,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

原文

《孟子》:“逢(páng)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此一段既毕,而继之曰:“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孟子书子濯、庾公一段,几二百字,其旨以谓使羿如子濯,得尹公而教之,则必无逢蒙之祸。然前段结尾,自常为文者处之,必云如子濯孺子施教于尹公之他则可,不然,后段之末,必当云:以是事观之,羿之不善取友,至于杀身,其失如此,然后文体相属。兹判为两节,若不关联,而宫商相宣,律吕明焕,立言之妙,是岂步趋模仿所能髣髴哉?人为儿童时,便读此章,未必深识其趣,故因表出而极论之。《左氏传》书卫献公奔齐云:“尹公他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他与差为孙林父追公,公孙丁御公。庾公差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軥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他臂。”即《孟子》所引者,而名字先后美恶皆不同。

作品简介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1]、王应麟的《困学纪闻》[2],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3]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容斋随笔》[4]最重要的价值和贡献是考证了前朝的一些史实,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对历代经史典籍进行了重评、辨伪与订误,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更正了许多流传已久的谬误,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亦意义重大。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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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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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