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迪·格雷之死
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1989年8月16日-2015年4月19日),非裔美國人,因私藏彈簧刀被巴爾的摩警察局拘留,在押送期間,格雷因脊髓和喉頭受傷陷入昏迷,被送往創傷中心接受救治,最終於2015年4月19日不治身亡。
受傷的情況目前尚未明確,目擊者認為,警方在逮捕格雷時動用了不必要的武力,但涉事警員否認該說法。2015年4月21日,為了調查該事件,六名巴爾的摩警察被帶薪停職。局長安東尼·巴茨(Anthony Batts)表示警方未給格雷提供及時的醫療救助,也沒有在前往警察局時將格雷扣緊——醫學調查報告表明格雷在運輸過程中曾遭到傷害。
2015年5月1日,巴爾的摩州檢察官收到法醫報告,裁定格雷的死系他殺。檢察官表示,逮捕格雷是非法的,因為所謂的彈簧刀是合乎法定大小的小刀。檢察官稱他們有可能向六名涉事警察提出刑事指控。一名警察被控極端輕率[1] 二級謀殺罪,其他警察被控以誤殺或非法逮捕等罪行。
受到2014年邁克爾·布朗槍擊案的影響,格雷的死引發了一系列持續中的抗議和騷亂。2015年4月25日,巴爾的摩市中心的一場大型抗議演變成暴動,造成34人被捕,15名警察受傷。在格雷葬禮舉行的4月27日,騷亂升級,當地企業和一家CVS藥店遭到掠奪並被燒毀,州長拉里·霍根(Larry Hogan)宣布進入緊急狀態,馬里蘭州國民警衛隊前往戒備。
目錄
被捕和遇害
2015年4月12日,警方在巴爾的摩高度貧窮、高利貸、毒品交易和暴力犯罪盛行的吉摩爾之家住宅項目(Gilmor Homes)附近的街道上碰到格雷。根據巴爾的摩警察局提供的報告,上午8點39分,警方「眼神接觸」了格雷,「意外注意到警察」的格雷慌忙逃跑,被追上去的警察不用武力抓獲。逮捕期間,警察表示從格雷「前方的右側口袋搜到一把藏匿的彈簧刀。收繳了小刀的警察發現彈簧使得小刀能單手使用。」警察加勒特·米勒(Garrett Miller)以格雷違法19 59 22法令為由正式指控被告「在巴爾的摩市範圍內非法攜帶、持有和出售一把帶有自動彈簧或其他刀片開關裝置、通常被稱為彈簧刀的小刀」。調查發現這個指控不正確,因為那把刀只是可以折合,而可折合的刀是合法的。
兩名路人錄下了格雷被拖進警方麵包車的視頻,片段中的格雷表示出疼痛狀,被警官拖進警車。認識的格雷的一名旁觀者表示,警察將格雷「摁住」——一名警察將格雷的腿彎向背後,另一名則把格雷的脖子摁向膝蓋處。,後來大部分證人同時認為格雷「不能走路」,「不能挪步子」,「他的腿受傷了,大家都看到了他被拖拽的情景。」另一名目擊者告訴《巴爾的摩太陽報》,聲稱自己看到格雷被棍棒毆打。
根據警方時間表,格雷遭拘捕後有11分鐘呆在運輸車裡,30分鐘後被傳喚的醫護人員把他送往醫院。麵包車曾停下來四次。上午8點46分,警方認為格雷「怒火中燒」,就把他卸下,給他戴腳鐐。後來的停車被一名私人保安的相機記錄下來,顯示出麵包車在一家雜貨店處。上午8點59分,第二名犯人被帶上車子,此事警方正檢查格雷的身體狀況。在警方報告中,米勒表示「車子行至西區期間,曾對被告人實施急救,並立即前往創傷中心。昏迷中的格雷最終被帶到馬里蘭州大學R·亞當斯·考利創傷休克中心(University of Maryland R Adams Cowley Shock Trauma Center)。
媒體表示警方的粗魯駕駛、戴着手銬的囚徒在駕駛得不穩定的車子裡沒有戴安全帶,可能是格雷受傷的因素。
接下來的一周中,格雷家的律師表示格雷搶救過來但仍處於昏迷狀態,至少心跳呼吸驟停一次,需要進行漫長的手術治療以竭力挽救生命。家人們表示,格雷脖頸處的脊椎被切斷80%,三個椎體和喉頭受傷。警方證實,脊髓損傷導致了格雷的死亡。律師同時質疑對格雷曾藏有彈簧刀的證言,表示刀子實際上是「法定大小的隨身小折刀。」2015年4月19日,被捕一個星期後,格雷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