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荫棠
生平
早年以张灼文为名中举,在北京候补。光绪十八年(1892年)捐官为内阁中书,次年考取海军衙门章京,后任驻日本参赞。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张出任中国驻美国使馆三等参赞兼驻旧金山领事,不久调往西班牙,任代办。
戊戌变法前, 与张元济创办通艺学堂,且与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梁启超和支持改革的户部侍郎张荫桓等有来往。
戊戌变法失败后,因涉嫌参与维新派"逆党"而被罢职。赋闲多年后,光绪三十年(1904年) 特赦得"宽免",任直隶补用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英国入侵西藏,张随同唐绍仪赴印度与英国谈判,结果失败。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八月 ,唐绍仪奉调回国,诏谕留张荫棠与英方续商。但英方只求画押,不愿谈判,张荫棠据理力争,而英方罢议,谈判中断。张荫棠察觉英人侵藏之野心,曾电告外务部提出刷新藏政和治藏方针,得到朝廷重视。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再次前往印度,参加关于修订《拉萨条约》的谈判。在谈判中,张上奏政府,认为西藏局势“岌岌可危,英人觊觎已非一日”,呼吁政府尽快重视西藏问题。
同年4月14日,张被破格任命为驻藏帮办大臣,10月12日到任,迅速稳定了因十三世达赖喇嘛外逃而混乱的拉萨局势。
在西藏期间,张兴办教育,进行改革,于1907年1月13日提出了《治藏刍议十九条》,主要内容有:
- 优待达赖、班禅,恢复藏王制,以汉官监督;
- 清查户口、租赋;
- 筹饷练兵,修筑交通,兴办教育;
- 振兴农工商业,开发矿产,革除苛政,废除乌拉差役,设立银行;
- 改良风俗,办理一切“新政”;
- 设置西藏行部大臣、会办大臣等,分治外交、督练、财政、学务、盐茶、巡警、农务、工商、路矿等9局事务;[2]
张还弹劾了原驻藏大臣有泰。这些措施激起了西藏农奴主们的恐慌和对抗,也引发了英国政府的抗议,新任驻藏大臣联豫也对张多有猜忌。张被迫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离开西藏,负责与英国谈判修订《西藏通商章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张回京后授外务部右参赞。
宣统元年(1909年)6月27日,张被任命为驻美国、墨西哥、秘鲁和古巴四国公使。在任期间他曾成功与墨西哥政府交涉,为在当地排华风潮中被打死的中国民工争取到310万墨西哥比索的赔偿。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张支持革命运动,遂称病辞去公使职务,转而接受孙中山中华民国政府的任命,担任驻美国外交代表。清政府虽然任命施肇基继任驻美公使,但是施并未到任。1913年,因为西姆拉会议召开在即,民国政府任命夏偕复继任驻美公使,将张调回国内,拟派作中方代表与会,但因英国坚持拒绝未果。
重大事件
以治理西藏闻名
在担任驻美公使之前,张荫棠曾于1906年~1907年间以驻藏帮办大臣的身份整顿西藏政务。1906年10月,张荫棠入藏整顿藏务,推行改革。他首先整顿吏治,将矛头对准了藏人所痛恨的驻藏大臣有泰及汉藏官员十余人,弹劾他们媚外乞怜、鱼肉藏民、颟顸误国等种种罪行。朝廷依据张荫棠所奏,将有泰革职查办,其余汉藏官员也受到严惩。
随后,为使西藏官民支持和参与西藏改革,张荫棠亲自到拉萨春都会议上演讲,宣传"西藏百姓与中国血脉一线,如同胞兄弟一样",消除汉藏情感隔阂;讲说"生存淘汰之理",激发改革自强精神。为革新西藏,张荫棠先后向朝廷提出"治藏建议十九条"、"传谕藏众善后问题二十四条"等治藏方略,得到清政府采纳。张荫棠提出一系列重要主张,包括革除神权政治,收回西藏治权;广设学堂,推广教育,创办汉藏文白话报;训练汉藏新军,加强武备;修好打箭炉、江孜、亚东牛车路;开设银行,振兴农工商业,开发矿产资源等。此外,张荫棠还建议在西藏成立隶属于外务部的交涉局,专门负责西藏地方的对外交涉,以此阻止英国与西藏的直接交涉。
张荫棠的治藏言行和政策无疑有利于强化中央对西藏的主权,他本人也在藏人心目中树立了崇高威望,他带进西藏的花种至今仍被藏人称为 "张大人花"。遗憾的是,新政刚开始实施,张荫棠便于1907年7月被调往印度与英方谈判新的藏印通商章程,新政未能贯彻下去。[4]
晚清最后一任驻美公使
1909年8月,张荫棠以外务部左丞的身份出任驻美、墨、秘、古四国公使,受到美国的欢迎。美国驻华公使致电清外务部,表示对张荫棠使美,"政府甚乐于接待",相信张之使美,"自必能使中美邦交益臻敦睦"。
在张荫棠驻美公使任内,美国对中国移民的排斥相当严重,在美华人处境极其恶劣,不仅人格尊严、财产安全无以保证,而且动辄入狱,饱受牢狱之苦。华人移民在入境检查方面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也很突出。1909年,美国发现一种钩虫传染病,各海关在查验入境人员是否患有此病时,对华人的检验之法尤为严苛。旅美华人为此呈请驻美公使与美国交涉。对华侨遭到的凌辱、移民局对华人的无理迫害、海关对华人移民入境的检查等问题,张荫棠都给予高度重视,并一一与美国有关当局交涉。然而,由于美国政府推行排华政策,张荫棠的交涉难收实效。
尽管外交成果有限,但多年的驻外经历和长期办理对外交涉事务,却使张荫棠的外交观念有了很大的进步。作为一个屡受欺凌的弱国的外交官,他深感外交活动的开展首先要以国家实力为后盾,其次要大力重视国家法在对外交往中的运用,在外交中讲求公理。他主张遵守业已签订并承认的条约,认为:"两国交涉事件以条约为主,条约必须遵守。条约以外权利不能让人。"
依约交涉中墨侨案
在墨西哥排华风暴中,围绕华人生命和财产利益被损害而与墨西哥政府进行的赔偿交涉,是张荫棠任职期间颇有成效的外交活动。
1910年,墨西哥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在此期间,排华之风乘势肆虐。1911年5月,更发生了"菜苑屠华惨案",不仅华人住所、财物被劫掠一空,被害者也高达303人。惨案发生后,张荫棠偕随员于当年6月25日自华盛顿赴墨西哥,办理"华侨偿失赈抚事宜"。他一方面派人分头到各地调查取证,以备交涉;一方面走访美国驻墨大使,咨询其意见,还与墨西哥新旧政界要员进行广泛接触。在这一过程中,张荫棠确定了依照中墨条约有关规定要求墨西哥进行惩凶、赔偿的交涉方针。
在交涉中,墨西哥总统虽对华人被杀表示歉意,但却不承认违背中墨条约,宣称两军激战,难免会伤及外人。张荫棠指出,按照条约,外国人应受保护,革命军对华人的种种暴行必须受到惩处。在整个交涉过程中,张荫棠注重调查,以真实材料作证,并始终以中墨条约为交涉依据。中方所进行的有理有据的斗争,使墨方处于被动。历时几个月的交涉后,墨西哥总统最终表示已派员缉凶、惩办并将详报中国政府,同时答应赔偿310万墨元。1911年12月16日,张荫棠和墨西哥外交部官员在墨西哥城签订了《中墨赔款证明书》。1912年6月,双方互换批准书,中墨侨案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出任民国首任驻美公使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当时留驻美国的张荫棠随即被任命为驻美临时"外交代表",后又被任命为驻美公使。
在担任新政府驻美公使期间,张荫棠曾积极敦促后来成为民国杰出外交家的顾维钧回国效力。袁世凯政府成立后,唐绍仪向袁世凯推荐顾维钧担任大总统英文秘书。为说服顾维钧接受秘书一职,尽早报效国家,1912年2月中旬,张荫棠亲自会见顾维钧,语重心长地说,对一个年轻人来说,以这样的职位开始他的事业,是一个绝好的机会。顾维钧在反复思考后,终于决定接受政府邀请,回国效力。
张荫棠还代表中国政府与美国学者古德诺签约,聘请他为袁世凯的法律顾问。古德诺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行政法学教授,顾维钧在哥大就读时,也曾修过古德诺讲授的宪法和行政法课程。1913年初,民国出于制定宪法和装点门面之需,经由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引荐,决定聘请古德诺来华担任民国政府的宪法顾问。3月15日,中国驻美公使张荫棠代表民国政府与古德诺在华盛顿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年薪1.2万美金。但古德诺来华后,在民初制宪斗争中为强权张目,实际上为袁世凯复辟帝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憾未出席西姆拉会议
1913年10月,英国逼迫中国同意举行中、英、藏三方西姆拉会议。会前,袁世凯曾打算派具有和英国人谈判丰富经验的张荫棠为出席会议的中国首席代表,但遭到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的强烈反对。究其根由,则是因为张荫棠明察藏事,精明强硬,曾经"给印度政府带来极大麻烦"。
早在1905年,张荫棠就曾随同清朝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到印度加尔各答与英国谈判修订《拉萨条约》事宜,张荫棠在谈判中的强硬不妥协令英国人记忆深刻。1906年4月,中英签订《续订藏印条约》,在交付赔款的方式上,张荫棠坚持由清政府代表直接交付英国,坚决拒绝英国提出的经由西藏地方代表交付的要求,使英国妄图与西藏直接交涉的阴谋受到抵制。不仅如此,张荫棠对西藏地位的认识远远走在了同时代人的前面。他曾建言清朝驻藏大臣赵尔丰,称中国应改变视西藏为"藩属"的传统观念,以"边地"视之。从"藩属"到"边地",这种认识上的转变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的进步,反映了张荫棠对中国在藏主权的高度重视。
英国策划西姆拉会议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使西藏享有"独立国"的地位,自然不可能接受张荫棠。袁世凯深知其中原因,却屈服于压力,作出了更换代表的决定。张荫棠被拒西姆拉会议之外,对中国政府的消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1913年6月,张荫棠从驻美公使任上卸职回国。1914年5月,袁世凯任张荫棠为参政院参政,张不愿出任,于6月辞职。1935年张荫棠病逝于北平寓所,终年71岁。
生前电文
《致外务部电英诱班禅请电有大臣阻止》。[5]
参考文献
- ↑ 张荫棠(清末著名外交家)_新会清代人物专题_博雅人物网 2017年10月10日
- ↑ 清末,钦差大臣张荫棠在西藏的日子-乐途旅游网 2018年9月28日
- ↑ 研究清末张荫棠被调离藏区的原因,近代史纲要论文_学术堂 2014年4月17日
- ↑ 张荫棠在西藏维护国家主权_资讯频道_凤凰网 2013年5月6日
- ↑ 清末广东新会籍钦差大臣—— 张荫棠在西藏维护国家主权 .羊城晚报. 2013-05-06[引用日期201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