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祁
张景祁(1827年-?),原名左钺,一作祖钺,字孝威,后自字蘩甫,或作蘩圃,一字韵梅,一作蕴梅,别号新蘅主人,浙江钱塘县人。中国清朝官员。
同治三年(1864年)拔贡,同治十三年(1674年)甲戌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光绪二年(1876年)散馆,选福建武平县知县,坐事落职。台湾布政使邵友濂与其有旧,邀其前赴淡水县任职。光绪十年(1884年)至次年,两度担任淡水县知县,政绩卓著。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朝割台与日本,张景祁携家内渡。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知福建连江县。
民国建立后,与林寿图、郑孝胥等结社唱和。工诗词,有《揅雅堂集》、《新蘅词》九卷、《秦淮八咏》等行世。
目录
参考文献
- 《杭州府志》文苑传。
- 《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暨日据时期》,国家图书馆,民国92年12月,页429
- 《台北市志》卷七人物志,页24。
- 《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近代卷。
- 王微〈浙江诗人张景祁的台湾纪事诗〉,《台湾文献》24:1,民62.03。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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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志侃 |
淡水县知县 光绪十年(1884年)上任 |
继任: 刘勋 |
前任: 李嘉棠 |
淡水县知县 光绪十一年(1885年)上任 |
继任: 汪兴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