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文
彝文,又稱夷字、爨文、韙書、蝌蚪文、倮語、倮倮文、畢摩文等,是彝族用來記錄彝語的文字。不同地區的傳統彝文差異很大。目前已規範的現代彝文有「涼山規範彝文」和「雲南規範彝文」,前者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1],使用較廣。
目錄
歷史
傳說中的彝文創造者是一個叫伯博耿的人,根據鳥獸足跡和事物的形象創造了彝文。彝文是由彝族的畢摩(又稱為貝耄,主持禮儀、祭司的人)代代相傳的,通過著作和家譜傳遞。
貴州省六枝特區的攔龍橋碑記約鐫於南宋末年,是今存世最早的彝文文獻。雲南彝族撒尼人敘事長詩《阿詩瑪》,其原著就是用彝文寫的。
傳承到現代的傳統彝文分布於北部方言區、東部方言、南部方言區以及東南部方言的撒尼土語區和阿哲土語區。這些方言區的文字有一些相似之處,但又有大量不同。有一些彝字是借用或者改造漢字而得。《滇川黔桂彝文字集》分八卷收錄了87,000多個彝字;而根據未來Unicode收錄的古彝文,共有88,591個彝字。
1974年,四川省民委語文工作組和涼山州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對北部方言區的傳統彝文進行改造,擬定了《彝文規範方案》(草案)。這套涼山規範彝文在試行之後,於1980年經國務院批准推廣。目前在涼山州和雲南西北的小涼山通行。
1983年,雲南省彝文規範領導小組成立,在接下來的幾年中擬定了跨方言的《雲南規範彝文方案》,1987年經省政府批准試行。1995年雲南省進一步完善了該方案。
貴州於1991年出版了《簡明彝漢字典》(貴州本),對當地(屬於東部方言區)傳統彝文進行了整理,區分了正體字和異體字。
1980年,國務院批准四川省彝文規範方案後,彝文逐漸在涼山州內單位公章、政府部門牌匾上推廣。1993年,涼山州頒布實施了《涼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規定州內一切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的公章、牌匾,公共活動場所的牌匾,應當同時使用彝、漢兩種文字。2004年開始,涼山州開展大規模的社會用字整治,彝文的使用範圍也從政府機關拓展到公共場所和商店的店招店牌。
為了方便不懂漢字的彝族群眾,以及出於營造異域風情,吸引遊客的需要,涼山州首府西昌政府要求當地公共場所的標牌加注彝文,雖然該地絕大多數彝族居民都通曉漢文。然而由於彝漢翻譯人才缺乏,許多招牌存在翻譯錯誤和彝文使用不規範的問題。
1977年,四川省涼山州成立了由4名編譯人員組成的彝文教材編譯組,於1978年出版了第一本小學《彝語文》教材。之後編譯隊伍不斷擴大,發展成為涼山彝文教材編譯室。涼山彝文教材編譯室是四川省教育廳和涼山州教育局雙重領導的彝文教材編譯機構,擔負着四川省中小學各科彝文教材、教參和課外讀物的編譯任務。該室是中國「全國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譯基地」之一。截至2017年10月,該室已編譯出版幼兒、中小學和中師彝文各類教材、教輔、課外讀物等1048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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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980年,國務院批准在涼山州推行彝文規範,鳳凰網,2018-01-16
- ↑ 是一種什麼樣的文字?,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