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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桥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地处龙州县西南部,东邻龙州镇,南靠上龙乡,西与越南接壤,北连下冻镇。彬桥乡行政区域面积121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彬桥乡户籍人口19992人。

唐武德四年(621年),属龙羁縻州。清雍正三年(1725年),属下龙土司。1950年,属龙津县。1952年,属丽江县。1953年,属龙津县下冻区。1958年2月,撤区并乡,设彬桥、平而2乡。1958年9月,彬桥、平而2乡并入五星公社。1965年,撤区建社,设立彬桥公社。1984年,改彬桥乡。截至2020年6月,彬桥乡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彬桥街。

2018年,彬桥乡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1]

目录

历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属龙羁縻州。

清雍正三年(1725年),属下龙土司。

1950年,属龙津县。

1952年,属丽江县。

1953年,属龙津县下冻区。

1958年2月,撤区并乡,设彬桥、平而2乡。

1958年9月,彬桥、平而2乡并入五星公社。

1965年,撤区建社,设立彬桥公社。

1984年,改彬桥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彬桥乡辖彬桥、红岭、清明、也苗、念读、垌旦、彬迎、青山、俸村、绕秀、安镇、安民1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24个村民小组。

截止至2020年6月,彬桥乡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彬桥街。[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彬桥乡地处龙州县西南部,东邻龙州镇,南靠上龙乡,西与越南接壤,北连下冻镇。 彬桥乡行政区域面积12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彬桥乡地处山区,境内山峦多属土山,大青山横跨西南国境,主峰海拔1045.9米,是龙州最高山脉。南、北、中部多低丘平地,水口、平而两河沿南、北乡界流入县城,各种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气候

彬桥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2.4℃,年平均降雨量为1373.2毫米。

水文

彬桥乡境内南、北、中部多低丘平地,水口、平而两河沿南、北界流入县城。

自然灾害

彬桥乡主要是冰雹、干旱、大风、低温、洪涝等。水灾最严重一次是1986年7月23日。彬桥沿河村屯均被淹没,道路通讯全部中断,受灾面积达19768亩,损失严重。

人口

2011年末,彬桥乡辖区总人口2063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889人,城镇化率9.16%。另有流动人口210人。总人口中,男性10602人,占51.39%;女性10030人,占48.61%;14岁以下2146人,占10.4%;15~64岁16031人,占77.7%;65岁以上2455人,占11.9%。总人口中,以壮族为主,占99.4%,汉族124人,占0.6%。2011年,人口出生率9.45‰,死亡率6.5‰,人口自然增长率2.95‰。

截至2018年末,彬桥乡户籍人口19992人。[3]

经济

2011年末,彬桥乡耕地面积2.7万亩,人均1.33亩,以种植水稻、甘蔗、玉米为主。2011年,农业总产值达21921万元,比上年增长38.3%。完成种植甘蔗面积44370亩,比上年扩种2145亩,2010~2011年榨季人厂原料蔗达22.7万吨。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14085亩,产量达3921吨,其中水稻2369吨,玉米1556吨。在大青山种乌龙茶1000亩,并建设乌龙茶加工厂;引进广西蚕业技术,建立桑蚕养殖示范基地;在沿河发展网厢养鱼和养龟鳖养殖,现有龟鳖2000多只,网箱养鱼540箱,产量达380吨;积极发展林地土鸡养殖,专业户有3户,土鸡年出栏达2万多只。2011年,全乡养猪7844头,马101匹,牛9787头,羊1238只。农民人均纯收天达466元,比上年增长11.3%。

2018年,彬桥乡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彬桥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室12个。教育2011年末,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125人,专任教师8人;小学8所,在校生852人,专任教师96人;中学1所,在校生116人,专任教师2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学升初中率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2万元。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彬桥乡有各级卫生机构1个,门诊部1个;有床位12张,每万人拥有病床5.8张;固定资产总值9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9名,其中执业医师4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98人次。12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3%。

体育事业

2011年末,彬桥乡有全乡有篮球场12个。

社会保障

2011年末,彬桥乡为68户五保户提供供养金4.896万元,口粮11220千克,为20户特困户提供口粮3300千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3户14人,支出2.8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91户1364人,支出89.91万元。发放边境0~3千米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639户2465人,支出23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13人,发放抚恤费54.5万元;全乡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043人,参保率达58.32%。全乡有1家敬老院,3个五保村,入住率达80%。[4]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