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陽縣司法局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依法治國方略[2]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負責貫徹國家和區、市、縣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和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四)負責指導、協調、組織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務工作。
(五)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司法所建設工作。
(六)負責管理、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
(七)負責管理、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八)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矯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九)承辦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轉報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裝備等工作。
(十二)承擔縣委、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彭陽縣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彭陽縣情概況 ,彭陽縣人民政府,2020-05-27
- ↑ 奮力推進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 ,人民網,20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