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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微生態製劑是一個科技名詞。

世界三大漢語詞典分別是中國大陸的《 漢語大詞典[1]》(共13冊,5.6萬詞條,37萬單詞)、中國台灣的《 中文大辭典 》(共10冊,5萬詞條,40萬單詞)以及日本的《 大漢和辭典 》(共13冊,4.9萬詞條,40萬單詞)。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2],它已有六千年左右的歷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

目錄

名詞解釋

微生態製劑(Probioties),也叫活菌製劑(Bigone)或生菌劑,是指運用微生態學原理,利用對宿主有益無害的益生菌或益生菌的促生長物質,經特殊工藝製成的製劑。微生態製劑己被應用於飼料、農業、醫藥保健和食品等各領域中。在飼料工業中廣泛應用的有植物乳桿菌、枯草芽孢桿菌等,在食品中廣泛應用的有乳酸菌、雙歧桿菌、腸球菌和酵母菌等。家禽家畜養殖業中微生態製劑已經在逐步地取代傳統的添加劑。在未來,微生態製劑作為遵循生態環境自然循環法則的無公害製劑,將是添加劑行業的一種發展趨勢。

優點

微生態製劑有其他藥不可替代的優點,即「患病治病,未病防病,無病保健」的效果。即使健康人也可以服用,以提高健康水平,而且腹瀉病人可以服用,便秘病人也可以服用。

成份功效

活菌

活菌製劑主要是活性菌,同時也含有死菌以及代謝產物。所以見效快,效果更顯著。

1、對人體有益的生理性細菌,進入人體後可粘附在腸壁(也稱定植),這樣占了「位子」也排斥了有害菌的生存空間;

2、有益菌通過生長繁殖,產生的乳酸和乙酸,降低了腸道的PH及Eh值,改善內部微環境,能抑制有害菌的生長;

3、其代謝產物對人體有營養作用;有益菌有促進人體免疫功能的作用。因此活菌的功效是顯而易見的。

4、要發揮上述作用,重要的是能在人體內「定植」,否則活菌一過性的從人體排除,其功效將大打折扣。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經常補充活菌。

死菌

(包括死菌屍體成份):有資料證明,從電鏡也能直接規定到死菌體也可黏附在腸壁排斥有害菌,促使微生態平衡;死菌體及酶同樣對人體有營養作用;菌體的細胞壁成份,如脂磷壁酸(LTA)及胞壁肽聚糖(PG)。前者對腸壁有黏附作用,二種物質都能抑制腐敗菌的致癌作用,並有很強的免疫斌活作用,能抗病、抗腫瘤、防衰老。死菌體的特點是質量較穩定,比活菌更安全,並可以與抗生素同時使用。

代謝產物

這是細菌培養後除去菌體的培養液,內含細菌生長繁殖過程豐富的代謝產物及一部分菌體碎片(成分),細菌分泌的酸性物質及細菌素對有害菌有拮抗、殺滅作用;細菌分解食物後的氨基酸,以及合成的維生素都在培養液內,還包括細菌分泌的對人體有用的酶;而部分的菌體成分對人體也有免疫促進作用。代謝產物的特點是對人體作用較快。

益生菌

基本物質

1、活性乳酸菌、酵母菌、芽孢桿菌、雙歧桿菌。國際上認可的,作用最顯著的是活性乳酸菌。

2、殼聚糖、寡聚糖、植物多糖。

3、水蘇糖補充人體,是一種微生態調節劑,水蘇糖純品為白色粉末,是一種天然存在的四糖,淡淡的甜味,水蘇糖味覺純正。水蘇糖與人體的營養合成和吸收關係密切(促進合成B族維生素、提高蛋白質的吸收利用率、促進礦物質吸收)。通過增殖雙歧桿菌,抑制有害菌,增強人體腸道的定植抗力和免疫力,同時也使體內的氨、硫化氫、胺、酚、靛基質、細菌毒素、致癌物(亞硝基化合物、環氧化物、次級膽汁酸)等有害物質的量減少。

原理

作為雙歧因子的一種,水蘇糖對人體胃腸道內的雙歧桿菌、乳酸桿菌等有益菌群有着極明顯的增殖作用,能迅速改善人體消化道內環境,調節微生態平衡。促進形成有益菌在消化道內的優勢菌地位,抑制產氣產酸梭狀芽孢桿菌等腐敗菌的生產,另外產生大量生理活性物質,調節腸道pH值、滅殺致病菌,阻遏腐敗產物生成,抑制內源致癌物的產生和吸收。

作用剖析

微生態製劑又稱微生態調節劑,是根據微生態原理製備的製劑。其目的是調整微生態失調,保持生態平衡,提高人體的健康水平,以達到防病、治病的效果。

微生態製劑在20世紀70年代興起時,被認為只有活的微生物才能起到微生態的平衡作用,因此認定微生態製劑是活菌製劑,甚至有一段時間,把微生態製劑就稱為「活菌製劑」。但隨着科學研究的深入,微生態製劑的不斷發展,大量資料證明,死菌體、菌體成份、代謝產物也具有調整微生態失調的功效。

因此在1994年德國海德堡召開的國際微生態學術討論會上,對微生態製劑(益生菌)下的定義為:「益生菌是含活菌和(或)死菌,包括其組分和產物的活菌製品,經口或經由其它粘膜途徑投入,旨在改善粘膜表面處微生物或酶的平衡,或者刺激特異性或非特異性免疫機制」。這一定義非常明確地回答以下重要問題:

(一)微生態製劑的有效成份是活菌、死菌及代謝產物。

(二)微生態製劑的作用一是調整微生態和酶的平衡,另一是提高免疫功能,這一定義較科學的全面的解釋了微生態製劑已被國內外絕大多數學者所接受。同時我國衛生部同樣也認可這一觀點,因此在衛生部制定的「益生菌類保健食品評審規定」中第三條規定:「益生菌菌種必須是人體正常菌群的成員,可利用其活菌、死菌及其代謝產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