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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應激反應

急性應激反應 原圖鏈接
過分的玩笑致一學生患急性應激反應 原圖鏈接


急性應激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又稱急性應激障礙(acute stress disorders;ASD),這是由於突然而來且異乎尋常的劇烈的精神刺激,應激性生活事件或持續困境的作用下引發的一過性精神障礙。多數病人的發病時間與精神刺激有關,精神症狀在遭受刺激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出現。

急性應激反應是心因性精神障礙(psychogenic mental disorders)疾病中的一種。心因性精神障礙是一組心理社會因素所致的精神疾患。引起這類精神異常的發生,影響臨床表現和疾病過程的有關因素,大致可歸納為3個方面:一是應激性生活事件或不愉快的處境;二是患者個體的易感性;三是文化傳統、教育水平及生活信仰等。應激性生活事件常引起情緒反應或某些精神異常,但其嚴重程度並未達到抑鬱症焦慮症的診斷標準。

急性應激反應以心理治療為主,視病情可給以抗焦慮藥或催眠劑對症治療。

目錄

病因

突如其來且超乎尋常的威脅性生活事件和災難是本病發病的直接因素,也就是說應激源對個體來講是難以承受的創傷性體驗或對生命安全具有嚴重的威脅性。應激源為多種多樣,一般可分為下列幾項:

1、 嚴重的生活事件

如嚴重的交通事故,親人突然死亡,尤其是配偶或子女,婚姻破裂、未婚有孕、被遺棄、被姦污、身患癌症、遭受失明、毀容、長期的夫妻或婆媳關係不合,難民移居異國,遇歹徒襲擊,家庭財產被搶劫等創傷性體驗。

2、 重大的自然災害

如遭受特大洪水、山洪暴發、地震、火災、風暴、泥石流等的侵襲,嚴重威脅生命安全和財產巨大損失的災難倖存親屬,在災後出現精神障礙。[1]

3、 戰爭場面

據第二次世界大戰有關報道,當交戰雙方進行短兵相接的激烈戰鬥中,由於遭受炮擊,轟炸,甚至白刃戰的恐懼體驗,戰鬥中的士兵有的可發生精神障礙,導致發病。

4 隔絕狀態

被關進集中營,身受酷刑虐待,有的可發生精神障礙,拘禁性精神障礙較常見。

上述各種應激源,無疑都可促成發病。可事實上並非大多數遭受異乎尋常應激的人都會出現精神障礙,而只是其中少數人發病。這就表明個體易感性和對應激應付能力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因之,在分析具體病例時,要把應激源的性質、嚴重程度、當時處境和個性特點等進行綜合性分析及考慮。此外,整個機體健康狀況也有關係,若同時存在軀體重病或器質性腦病,急性應激反應發生的危險性可能隨之提高。

發病機制

Kaplan將應激的反應後果歸納為3期:

第1期為衝擊期,當個體遭受應激後,處於一種「茫然」休克狀態,表現為一定程度的定向力障礙和注意分散,一般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這就是本病急性期臨床症狀的主要發生機制;

第2期以明顯的混亂、模稜兩可及變化不定為特點,並伴有情緒障礙,如焦慮、抑鬱、易激惹等表現;

第3期為長期的重建和再度平衡。應激反應可出現兩種結果:即一方面為功能的增強及水平的改善;另一方面為心理的、軀體的或人際關係之間的障礙,並可能轉為慢性化。

按照巴甫洛夫學派的論點認為,急劇超強的應激作用於高級神經活動過程,可以導致興奮、抑制和靈活性的過度緊張及相互衝突,中樞神經系統為了避免進一步的損傷或「破裂」,則往往產生超限抑制。這種超限抑制屬於保護性抑制,在抑制過程的擴散中,中樞神經系統低級部位的功能,包括一些非條件反射就會脫抑制而釋放出來,這就產生了皮質與皮質下活動相互作用的異常形式。在臨床上可表現為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精神運動性興奮或精神運動性遲滯狀態,無目的的零亂動作和不受意識控制的情緒障礙等。[2]

臨床表現

以急劇超強的精神創傷作為直接原因的,一般在受創傷或超強應激性生活事件的影響後立刻發病,時間不超過1h。典型的急性應激障礙可表現為表情呆滯,處於茫然狀態,意識障礙可見意識範圍的縮小,注意力狹窄,不能領會外在刺激,繼而不動不語,呆若木雞,對外界刺激無相應反應,稱為心因性木僵。一般數分鐘或數小時後恢復正常,或進入意識朦朧狀態,出現定向力障礙,表現為偶有自發隻言片語,詞句零亂不連貫,令人難以理解、表情緊張、恐怖、動作雜亂、無目的,或躁動不安、衝動毀物,此時,患者自發活動明顯減少,可在長時間內毫無動作,保持呆坐或臥床不起。雖有時睜眼,協調眼部運動,但緘默不語。這是常見的臨床相。事後不能全部回憶,稱心因性意識模糊狀態。

以強烈和持續一定時間的心理創傷直接引起的應激障礙,表現以妄想和情感症狀為主的,其症狀內容與應激源密切相關,較易被人理解,症狀呈急性亞急性起病時經適當治療,預後良好,恢復後精神正常。一般無人格缺陷。

有的人在強烈的精神創傷作用下,表現為情緒低落、易激惹、悔恨、沮喪、絕望、自罪自責,嚴重時有自殺行為,並伴有失眠、噩夢、疲乏、注意力難以集中,對生活缺乏興趣,對未來失去信心,但無精神運動抑制現象,症狀也缺乏晨重晚輕的變化,情感及行為能被人理解,與外界接觸尚可,稱為急性心因性抑鬱狀態。少數強烈的精神創傷作用下出現躁狂狀態,表現為激越性活動過多興奮、歡快、失眠、逃跑或無目的的漫遊活動。並伴有恐懼性焦慮和自主神經系統症狀,如心動過速、震顫,出汗,面部潮紅等,顯示交感神經活動占優勢。及言語增多,並有誇大特點。內容與所受精神創傷有關,能被人理解,偶有傷人毀物等衝動行為,多數伴有失眠,稱為心因性躁狂狀態。

急性應激反應病程短暫,一般在異乎尋常的應激源的作用下幾分鐘內出現。如果應激性環境消除可在幾小時或2~3天內症狀迅速緩解,如果應激源持續存在或具有不可逆轉性,症狀一般可在2~3天後開始減輕,通常在1周內緩解,預後良好。

恢復後對病情可有部分或大部分遺忘,難以全面回憶。根據臨床觀察歸納如下:

1、以意識障礙占優勢者:患者表現為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但以精神錯亂狀態較常見。可存在定向障礙,注意力狹窄,難以進行言語交流,有自發語言、詞句零亂或不連貫,無條理性,令人難以理解,動作雜亂而無目的性,偶見衝動行為。恢復後少數患者可出現遺忘現象,不能很好地回憶病情。

2、以精神運動占優勢者:患者表現為伴有強烈情感體驗的精神運動性興奮或精神運動性抑制。有的病人表現痙攣發作,情緒暴發,類似癔症。精神運動性抑制者較少見,表現對周圍環境的退縮,有時近似亞木僵狀態。[3]

診斷

診斷標準可參考下列幾項(CCMD-2-R):

1.發病前突然遭受異乎尋常的強烈應激性生活事件刺激或影響,而無其他精神障礙的影響。即以異乎尋常的和嚴重的精神打擊作為誘因發病。

2.精神症狀的出現與應激源之間在時間上有緊密的聯繫。一般在遭遇精神打擊後幾分鐘或幾小時內發病,症狀表現與應激源之間必須有事件上的明確聯繫。

3.臨床表現雖有較大的變異性,但可歸納為兩類表現:①精神運動性抑制,主要表現為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有的呈木僵狀態;②精神運動性興奮,可伴有強烈的情緒變化,如有恐懼性情緒,行為有一定的盲目性,並伴有自主神經系統症狀。在情緒障礙中,焦慮或抑鬱也較常見。

4.病程短暫,症狀一般持續時間不長,幾小時或幾天,1周左右完全緩解。很少超過1周,最長不超過4周,預後良好。[4]

診斷

診斷標準可參考下列幾項(CCMD-2-R):

1.發病前突然遭受異乎尋常的強烈應激性生活事件刺激或影響,而無其他精神障礙的影響。即以異乎尋常的和嚴重的精神打擊作為誘因發病。

2.精神症狀的出現與應激源之間在時間上有緊密的聯繫。一般在遭遇精神打擊後幾分鐘或幾小時內發病,症狀表現與應激源之間必須有事件上的明確聯繫。

3.臨床表現雖有較大的變異性,但可歸納為兩類表現:①精神運動性抑制,主要表現為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有的呈木僵狀態;②精神運動性興奮,可伴有強烈的情緒變化,如有恐懼性情緒,行為有一定的盲目性,並伴有自主神經系統症狀。在情緒障礙中,焦慮或抑鬱也較常見。

4.病程短暫,症狀一般持續時間不長,幾小時或幾天,1周左右完全緩解。很少超過1周,最長不超過4周,預後良好。[5]

鑑別診斷

1、 癔症

常可在應激事件後發病,若急性發作時要與應激反應相鑑別。一般講,癔症多在心理及社會應激因素作用下發病,且症狀短期內難與急性心因性反應區別。癔症表現更為多樣化,並帶有誇張或表演性,給人以做作的感覺。病前性格多有自我中心,富於幻想,愛好藝術喜好文藝等特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為癔症發作具有較強的暗示性,且病情最易多次反覆發作。

2、 情感性障礙

也可在某一應激源衝擊下發病,但其主要症狀為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或抑制,且情感障礙占優勢,較少出現意識障礙。病程較長,病情雖有良好的緩解期,但常循環發作。

3、 急性腦器質性障礙綜合徵

由感染、中毒等因素導致的急性腦器質性障礙綜合徵,如中毒性精神障礙、譫妄狀態、情緒不穩、興奮躁動等,可表現意識障礙、定向力障礙、精神運動性興奮等症狀。但這類障礙以豐富生動的幻視為多見,意識障礙有忽明忽暗的波動特點,臨床症狀以晚間為重。此外,明確的病史、相應的陽性體徵和實驗室的異常結果,及臨床轉歸,均可與急性應激障礙相鑑別。

4、 創傷後應激障礙

鑑別點主要在病程時間,若精神創傷後精神症狀持續超過4周,應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

治療方案

1、 藥物治療

這雖是對症治療,在急性期是必須採用的措施之一。特別是對那些表現激越興奮的患者,更應應用,因為應用適當的精神藥物後,使症狀較快的緩解,可以改善接觸,便於進行心理治療。同時保證患者良好睡眠,減輕焦慮、煩躁不安,常用艾司唑侖(舒樂安定)、勞拉西泮、佐匹克隆和三唑侖等抗焦慮藥或催眠劑,但藥物劑量以中、小量為宜,不可過量和療程不宜過長。對精神運動性興奮,嚴重抑鬱的病人可酌情選用氯丙嗪、氟哌啶醇等抗精神病藥,或阿米替林及SSRI等抗抑鬱藥,選用何種藥物依據病情靈活掌握。病情恢復後不宜長期維持治療。

2、 支持性治療

對處於精神運動性抑制狀態患者,若不能主動進食,要給予輸液、補充營養、維持水電解質平衡,保證每天的熱量和其他支持療法及照顧。

3、 心理治療

本病由強烈的應激性生活事件引起,因此心理治療就有重要意義。

(1)一般性心理治療

在病人可接觸的情況下,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相互信賴使之產生共鳴,與患者耐心交談。治療內容為同病人分析發病的經過,對症狀表現進行解釋,講明應激事件在一生中是難免的,關鍵問題在於幫助患者怎樣有力地應付這些心理應激,如何發揮個人的緩衝作用,避免過大的創傷。指導病人如何對待有關刺激,糾正患者的一些不正確的看法,消除患者疑慮。同時給患者最好的社會支持,儘快緩解其應激反應。還要調動患者的主觀能動性,擺脫困境,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念,促進康復,重新恢復正常社會生活。對某些生活或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也應設法予以解決。

(2)認知治療

有人格缺陷者可予以認知治療,對認識自身的性格弱點和改變不良行為模式有所幫助。

(3)環境調整及生活指導

當患者處於發病的創傷環境中,為了減輕或消除引起發病的應激處境不良刺激的作用,應儘可能脫離或調整當時的誘發疾病的環境,以便消除患者的創傷性體驗,加快症狀緩解,對整個治療有積極作用。環境治療的另一含義,包括對患者康復後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幫助、指導和安排,重新調整好患者的生活。必要時重新調換工作崗位,改善人際關係,建立新的生活規律,培養生活的樂趣,重視社會及家庭支持系統,以利於患者儘快康復。

4、其他治療

有嚴重自殺企圖者或興奮躁動者,可做電痙攣治療2~4次。

預防

急性心因性反應的預防主要是平日培養健康的心理,自我保護意識和提高處理應激事件上的應對能力。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協同有關方面改善環境,進行合理安排,儘快脫離發病當時環境,包括對患者康復後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幫助、指導和安排,重新調整好患者的生活。必要時重新調換工作崗位,改善人際關係,建立新的生活規律,培養生活的樂趣,重視社會及家庭支持系統,以利於患者儘快康復。這對預防有良好作用。[李陽. 創傷性骨折患者急性應激障礙的影響因素分析[D]. 華北理工大學.][6]

戰鬥應激反應的預防

1.充分了解敵方情況 可預料的事件和意外的事件相比,其引起的應激程度前者顯然小於後者。因為可預料的事件能使機體作好適應的準備,以便以較高的水平耐受應激刺激。因此,需要做好充分的戰前分析,了解掌握敵方裝備、作戰意圖,對戰爭性質有充分正確的認識等等。

2.增強必勝信心 即使是可能引起嚴重後果的事件,只要個體主觀認為能夠有效地控制和處理,就能大大降低其應激程度。因此,需要對我軍及個人自身的作戰能力有充分的認識要有戰之必勝的決心和信心。

3.增加心理支持 危險之中有人伸出救援之手,儘管有時這種援救僅是精神上的,但也能起到支持和鼓勵作用。要在戰前多找戰友、領導談心,多取得他們的支持、信任,必要時也可與本系統的心理諮詢機構聯繫,以取得他們在心理方面的系統指導。

4.增強情景模擬訓練 這是戰時應激預防的主要措施。平時在最為逼真的戰鬥環境下進行訓練,在有控制的條件下經歷恐慌症狀,對軍人心理進行循序漸進的刺激,使其反覆想象戰鬥境況的複雜性和艱苦性,使其心理承受巨大壓力,體驗緊張感,並將緊張度控制在心理活動的最佳狀態。

5.加強體育鍛煉 強健的體魄是抗擊應激的生理基礎,平時要針對自己的體質和運動弱項增加訓練量,積極鍛煉,持之以恆,保持強壯的體格,以抗擊戰時惡劣環境中的各種應激源。

6.做好放鬆訓練 由於應激下的情緒反應伴隨着骨骼肌緊張現象,放鬆緊張的肌肉可緩解情緒反應。因此,自我鬆弛療法可以緩解緊張情緒。鬆弛療法是通過訓練習得的一種根據自我多種感覺而控制肌肉緊張程度的方法。

7.改善陣地環境,加強後勤保障 良好的環境可使指戰員心情舒暢,有利於戰時應激的預防。因此應努力改善陣地環境,及時消除戰場上的屍體與污物。在戰鬥期間,應儘量創造條件,給軍人提供良好的飲食、保暖和休息條件,保障軍人每天至少睡眠4h。[7]

視頻

什麼是急性應激障礙? (創傷性暴露)

急性應激障礙的表現形式

醫聊:如何正確關心孩子心理健康?這是一個急性應激障礙的故事

23歲小伙親歷四川3次大震創傷後應激障礙是什麼?戳視頻 科普

如何應對應激反應

參考資料

  1. 陶炯, 溫盛霖, 王相蘭; 等. 汶川地震安置點災民急性應激障礙及影響因素分析. 中國神經精神疾病雜誌. 2008, 034 (010): 618-620. 
  2. 劉偉志, 嚴進, 沈興華; 等. 「5•12」大地震茂縣災民急性應激反應的統計調查. 解放軍護理雜誌. 2008, (12): 5-6. 
  3. 趙國秋, 李美園, 汪永光; 等. 汶川地震後急性應激障礙發生率及影響因素. 中華預防醫學雜誌. 2008, 042 (011): 802-805. 
  4. 杜建政, 夏冰麗. 急性應激障礙(ASD)研究述評. 心理科學進展. 2009, 17 (3): 482-488. 
  5. 肖立寧; 高峻; 李兆申. 急性應激反應及其診斷對創傷後應激障礙的預測價值. 解放軍醫學雜誌. 2009, 34 (9): 1148-1150. 
  6. 李陽. 創傷性骨折患者急性應激障礙的影響因素分析. 華北理工大學. 
  7. 朱霞, 楊業兵, 張華軍; 等. 重大軍事任務下軍人急性應激反應特點. 心理科學. 2011, (05): 24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