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紅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批紅 | 解 釋 | 皇帝用紅字做批示 |
別 名 | 批朱 | 有關史料 | 《明制體以重王言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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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紅流程
明代往往由宦官代行。明初內臣不許讀書識字。宣宗以後,漸通文墨,凡每日奏章文書,除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太監分批。初時規定,批紅須遵內閣票擬字樣,只是字跡有偶誤者,方得改正。明制,群臣奏進文書,由皇帝親批數本,其餘由司禮監官按閣票所擬字樣照錄,或奉旨更改,用朱筆批之,稱「批紅」。清代,內閣進本擬簽,經皇帝定後,學士照簽以朱筆批於本面。[1]
歷史沿革
明中葉以後,皇帝多深居後宮,荒嬉享樂,不理國政,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大權,明朝人往往認為宦官勢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權。「然內閣之擬票,不得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批紅」就其權力性質而言,屬於最高決策權,是實現皇權的一種方式。故司禮太監代皇帝「批紅」,是在代行皇權,而不是攫取了相權。由此可見明代皇帝授權司禮監代行「批紅」,與其說是要太監代為處理國政,還不如說是利用宦官勢力牽制內閣,代表皇權監督和控制政府機構的施政活動,以確保皇權的利益不受損害和侵犯,並防止任何違背皇帝意圖的行為出現。至武宗時劉瑾、熹宗時魏忠賢,大權獨擅。
清代前期中期的幾個皇帝勤於政事,親自批本,批後由宮中批本處(屬內閣)用朱筆謄寫於本章的右上角,故又稱紅本。每日由六科給事中到收發紅本處領出,鈔發各衙門,年終送還內閣,貯之大庫。
相關史料
明朝張居正《明制體以重王言疏》:「凡官員應給誥勅,該部題奉欽依手本到閣,撰述官先具稿,送臣等看詳改定,謄寫進呈,候批紅髮下,撰述官用關防掛號,然後發中書舍人寫軸用寶,此定製也。」 清朝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置相》:「天子批紅。天子不能盡,則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 清朝葉名灃《橋西雜記·絲綸簿》:「今內閣進本擬簽,經御定後,學士照簽批紅於本面,原寫進簽,仍交 漢 票簽收存,直班中書記於檔冊。」
歷史影響
「批紅」,是對大臣們票擬制度的一種牽制,以防臣權威脅到皇權,也可以理解為對「票擬」的最終決策權。至此,原本在太祖朱元璋時代就高度集中的皇權就被分割為「票擬」和「批紅」兩個部分,票擬權屬於內閣大學士們,而批紅權本來在皇帝手中,但大多數明朝皇帝都怠政,批紅權就落在了以司禮監為首的太監機構中,司禮監的秉筆則被稱為「內相」。[2]
「批紅制度」成為整個明朝宦官干政的重要溫床,不久以後就培養出第一個有文化的太監王振,其混亂朝政致使「土木堡之變」發生,而後汪直、劉瑾、魏忠賢等權宦層出不窮,一直折騰的明朝亡國才罷。「批紅制度」更是形成了朝臣與內廷的黨爭,此過程經歷了大半個明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