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统计局
揭阳市榕城区统计局,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号),设立揭阳市榕城区[1]统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制订全区性的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组织实施重大区情、区力调查;组织、领导、协调城乡经济抽样调查[2]和各项典型调查、重点调查。
(四)负责全区各单位统计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业务。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电脑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局域网和统计公众信息网,监督执行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区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并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种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七)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秘、信息、保密、行政后勤、财会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局统计业务工作,搜集、综合评估、整理分析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及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负责综合、劳资、旅游等第三产业统计;做好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环保、出版、档案、民政、司法、妇女、儿童等统计数据及分析;负责人口考核、统计登记和统计新闻发布。组织编写《监测月报》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开展重要经济课题研究;编制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经济收入、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国民经济平衡表;开展国民经济平衡分析和预测;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直部门统计业务建设,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研究、部署统计网络化以及统计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做好全局电脑设备计划安排、维护和管理。
(二)工交能源统计股
负责全区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科技、物资、投资及建筑业等专业的统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节能调查,“下抓上报”及分析工作;做好上述专业统计资料的综合整理和历史资料的积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本股有关专业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协调全区所属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本区范围内企业和部门统计数字质量检查,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并做好本股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农贸统计股
负责全区农村统计、批发零售餐饮业、外经贸和旅游业的统计,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上报任务;组织全区的农村经济、内外贸、旅游等专业的专项调查,分析总结;系统地收集、积累、整理本股各专业和与各专业有关的统计资料,搞好统计分析,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负责本区范围内企业和部门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和本股各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