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
文物古迹是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和遗迹。国际上文物主要指百年以上并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物品。
中国根据文物古迹的价值高低,将文物分为国家级、省(直辖市)级和市县级三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目录
意义
一旦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1]。建设工程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遵循实施“原址保护”。因特殊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与旅游开发
在我国,文物古迹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文物古迹的特点,认真研究文物古迹资源的保护以及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开发利用,应对当前经济危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通过分析文物古迹的基本特征、文物旅游的开发现状,以及文物古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阐述了文物古迹作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以期达到文物古迹合理有效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中国的文物古迹
①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
②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③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④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
⑤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实物;
⑥反革命的历史罪证。
中国根据文物古迹的价值高低,将文物分为国家级、省(直辖市)级和市县级三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特别丰富的城市由国家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因文物古迹是人类历史上宝贵的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历史教育、文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故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文物古迹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工世纪以来,观赏和收藏文物古迹己成为一种广泛的群众性活动[2]。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也是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旅游资源,如中国北京的长城、故宫,西安的秦始皇陵兵马俑等。在发展旅游事业中,必须注意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
视频
文物古迹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一口气了解“文物保护单位”,简书,2019-0-12
- ↑ 第九课 保护文物,豆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