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处乡
新处乡 |
中文名 : 新处乡 所属地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
新处乡,原隶属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地处松阳县中部偏西北部,东邻斋坛乡,东、东南与叶村乡接壤,南接竹源乡,南、西南、西与玉岩镇毗连,西北与谢村乡相邻,东北与樟溪乡毗连。行政区域总面积50.83平方千米。 2011年末,新处乡辖区总人口6954人。 明代,属布和下、九芝乡。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下源、山岗岭、官钟乡。1961年,改设庄后公社。1992年6月,实行撤区扩镇并乡后,保留新处乡。 2012年12月18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丽水市松阳县同意撤销新兴乡、谢村乡、新处乡建制,合并设立新兴镇。 截至2012年10月,新处乡辖13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新处村杭坑桥1号。 2011年,新处乡财政总收入12.6万元,比上年增长-27.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万元,比上年增长-0.03%。人均财政收入18元。 [1]
目录
位置境域
新处乡位于东经119°17'18"~119°22'52",北纬28°23'35”~28°30'05"。地处松阳县中部偏西北部,东邻斋坛乡,东、东南与叶村乡接壤,南接竹源乡,南、西南、西与玉岩镇毗连,西北与谢村乡相邻,东北与樟溪乡毗连。辖区东西最大距离9.01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0千米,距松阳县城14.5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50.83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新处乡有耕地面积3945亩,人均0.57亩;林地面积5.9万亩。
人口
2011年末,新处乡辖区总人口695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37人,城镇化率4.8%。另有流动人口4人。总人口中,男性3810人,占54.8%;女性3144人,占45.2%;14岁以下1336人,占19.2%;15~64岁4914人,占70.7%;65岁以上704人,占10.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914人,占99.4%;有布朗、拉祜、哈尼、畲、彝等10个少数民族,共40人,占0.6%。其中布朗族1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7.5%;拉祜族9人,占22.5%。2011年,人口出生率17.0‰,人口死亡率7.3‰,人口自然增长率9.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37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新处乡财政总收入12.6万元,比上年增长-27.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万元,比上年增长-0.03%。人均财政收入18元。 2011年,新处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238元。
农业
2011年,新处乡农业总产值4265万元,比上年增长13.8%,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32.7%。 2011年,新处乡生产粮食1358吨,其中水稻747吨。茶叶产量129吨,高山蔬菜产量3180吨。 截至2011年末,新处乡累计造林8810亩,年采伐毛竹18.5万根,木材产量1474立方米。 2011年,新处乡生猪饲养量1821头,年末存栏994头;羊饲养量270只,年末存栏120只;家禽饲养量3.4万羽,其中鹊山鸡1.52万羽,上市家禽1.9万羽。
工业
2011年,新处乡工业总产值468万元,比上年增长8.6%,工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