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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鄉議局

圖片來自taaze

新界鄉議局(Heung Yee Kuk N. T.)是香港新界700座原居民鄉村的諮詢及協商的法定組織,成立於1926年。現時分為三約及二十七鄉鄉事委員會

該局的職能,受到《香港法例》第1097章《鄉議局條例[1]及《香港基本法》第40條所確立。

目錄

歷史

鄉議局的前身為「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由荃灣鄉紳楊國瑞粉嶺鄉紳李仲莊元朗鄉紳鄧煒堂於1923年發起組織,對政府擬推行之建屋補價政策,提出反對,最終迫使政府終止有關政策。

1926年,當時香港總督金文泰為改善政府與原居民的關係,飭令「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改組為鄉議局,並賦予更多權力,成立初期連一般民事案件也會交由鄉議局辦理。1959年,香港法例第1097章《鄉議局條例》實施,鄉議局也成為香港法定機構之一,並與當時的新界民政署保持密切聯繫。

雖然隨後區議會區域市政局先後成立,作為地區性事務的諮詢及管理議會機構,但鄉議局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地位,並分別於香港區議會及香港立法會擁有當然議席及功能界別議席,參見香港選舉鄉議局功能界別條目。

主要職責

  • 促進新界居民之間的合作及了解;
  • 作為香港政府與新界居民的溝通橋樑;
  • 就新界的社會及經濟發展向香港政府提供意見;
  • 鼓勵遵守新界居民的傳統風俗和習慣;
  • 執行香港行政長官邀請的職能。

局徽

新界鄉議局是在第十六屆第十八次常務會議從多個草圖經過商討後,決定採用現時的局徽設計,但因配色意見不一,延至第十七屆第二次常務會議才通過設計,一直沿用至今。

局徽最外的圓圈表示「新界居民之團結象徵,新界鄉議局是新界民意的高機構」,圓圈內上方有弧形中文隸書局名「新界鄉議局」,下方亦有弧形英文局名「HEUNG YEE KUK N.T.」,上方有三個互相重疊成倒「品」字形的小圓圈,右上方小圓圈代表大埔區,圈內是該區地形,貫穿其中的是九廣鐵路;左上方的小圓圈代表元朗區,圈內是該區地形,青山公路穿越全區;下方小圓圈代表南約區,圈內是該區地形,除島嶼外,是一片海洋,三圈相連「代表新界之三大區之緊密團結,互相依存之象徵」;三個小圓圈之下是繫以紅色綢帶的金色對稱稻穗,代表新界社會是以農業經濟為主體。

局址

新界鄉議局前身農工商會於1926年5月3日以9,000港元向商人俞宏波購入大埔墟崇德街地皮,面積1,980平方呎,並於1926年建成第一代局址,樓高兩層,部份用作崇德高初小學。

直到1970年代,新界鄉議局不斷擴大後地方不敷應用,遂於九龍油麻地北海街增設辦公室以處理日常行政事務,但不少特別委員會的會議需要到酒樓開會,於第廿一屆成立「籌建大會堂委員會」(其後更名「籌建大廈委員會」),並於1974年7月10日的會員大會通過在界限街以北、沙田隧道以南興建新局址的決議。1975年5月委員會選定九龍塘金巴倫道面積12,975平方呎地皮作為新局址,為大埔舊局址的六倍,地價連建築費合共200萬港元,由新界鄉議局全資購入,並獲新界民政署資助5萬元。建築工程分兩期進行,首期用了6個月將地皮上的原有建築物改裝為辦公及會議大樓,並加建門樓;第二期工程於次年完成,在辦公及會議大樓後方新建一座可容300人的大禮堂。

經運作達30年後金巴倫道局址亦逐漸不敷應用,2004年新界鄉議局提議於沙田石門市地段547段(沙田城門河小瀝源安睦街地段)興建新局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5年11月1日通過私人協約方式(Private Treaty Grant),以象徵式1,000港元地價撥出估值約3億元面積約38,167平方呎的原商貿用地皮,用地為期50年,每年收取應課差餉租值的3%作為地租。鄉議局成立籌建新局址專責小組,新局址採用南中國鄉僑大宅作為設計模式,以「維護傳統,走向未來」為主題,樓高三層,樓面面積超過10萬平方呎,內部將有粵劇館、多功能禮堂、展覽館、圖書館、活動室和新界文物館等設施,弘揚華夏文化藝術,維繫新界氏族文化精神。於2006年11月16日舉行動土典禮,2009年1月16日舉行新廈興工及奠基儀式,2010年8月5日舉行上樑典禮,2011年4月2日新界鄉議局大樓舉行入伙儀式。

新界鄉議局大樓整項建築工程費原本預計約8,300萬港元,但因材料價格上升及提升設計質素後,有關工程超支至1億多元,加上一場金融海嘯,一度令新界鄉議局資金緊絀,曾考慮出售金巴倫道局址,籌措資金興建新大樓。新界鄉議局於2005年2月開始進行進行本地籌款工作,動員1,500名村代表連續四年,每季每人捐出1,000元村代表金資助新大樓的建造費,又四出舉辦籌款活動,城中富豪、鄉親、團體等大力支持,另得香港賽馬會透過其慈善信託基金撥款近4,200萬港元資助,才使財政壓力大減。新界鄉議局並成立「新局廈籌建委員會海外籌款委員會」,於2005年6月組織訪歐團,向散居英國荷蘭比利時德國各地的新界原居民籌集資金,翌年又邀請「嗚芝聲劇團」在倫敦曼徹斯特格拉斯哥三地巡迴演出,並再派出代表團訪歐。經過多方努力,才籌募足夠資金完成新大樓的建築工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