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
名詞解釋
有兩種含義:其一,彰顯美德;其二,指光明或純明的德性。「明德」最初是對為政者的一種要求。「德」特指為政者在照顧百姓、任用官吏、施加賞罰等方面的良好品行。「明德」即是在施政中遵循並彰顯這些德行。後世用「明德」指稱為政者應該具備的顯明的品德。而在儒家看來,為政之德是人的內在德性的擴充,因此為政者的「明德」即體現着至高的道德。
引例1
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zhī)祗,威威,顯民。 (《尚書·康誥》) (你顯赫的父親周文王,能彰顯美德,慎用刑罰,不敢侮慢鰥寡之人,任用可用之人,敬重可敬之人,威懾需要被威懾之人,向民眾顯示這些美德。)
引例2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 ,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禮記·大學》) (大學的宗旨,在於彰顯光明的德性,在於親和民眾,在於達到言行的至善。)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