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消費支出
簡介
最終消費支出分為居民消費支出和公共消費支出。 1、居民消費支出全稱居民最終消費支出,是指核算期內由居民個人直接購買消費性貨物和服務所花費的支出。從消費的性質來看,包括下述內容:耐用消費品支出;非耐用消費品支出;各種文化生活服務費用支出及實際和虛擬房租。 居民最終消費支出的具體計算方法有直接核算法和間接推算法兩種。直接核算法是按照消費實際流量,把用於居民個人直接消費的貨物和服務價值量加總來計算消費支出;間接推算法是利用居民收支平衡關係推算消費支出。 2、公共消費支出是指財政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用於提供公共消費性商品和勞務的支出。包括政府最終消費支出和為居民服務的非營利機構最終消費支出兩部分,是指由政府和為居民服務的非營利機構承擔費用,對社會公眾提供的消費性貨物與服務的價值,其中政府最終消費支出是主要部分。 按照職能劃分,公共消費支出包括教育、衛生保健、社會保險和福利、體育和娛樂、文化等方面。從受益對象考慮,公共消費支出要區分為用於居民的和用於公共服務的兩部分。 從消費提供方式或來源看,公共消費支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由政府等部門自市場上購買產品,然後免費提供給特定居民;一種是政府等部門做為非市場生產者,將自己的服務產出免費或以無市場含義的價格提供給居民和公眾。沿此思路,可以建立核算公共消費支出核算的基本方法。對前一種情況,可以按照實際購買價來計算公共消費支出。對後一種情況,應以政府等部門非市場性總產出價值為基礎,減去這些部門以成本價格或無經濟意義的價格出售其產出而獲取的「銷售收入」,計算結果為政府等部門免費向公眾提供的服務,也就是這些部門自己承擔的消費支出。
最終消費支出與實際最終消費的關係 實際最終消費是指消費者實際獲取的貨物與服務的價值[1] 。其考察標準是以消費對象的實際獲得為原則。 實際最終消費與最終消費支出的的差別在於政府為特定個人或人群花費了支出,這部分支出應該如何歸屬,即將原本劃歸政府消費支出的一部分分離出來,作為個人實際消費的一部分。 兩種定義下的消費概念並不影響最終消費的總數額,只影響個人消費和公共消費二者的相對規模。
評價
2023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2年,全年最終消費支出拉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個百分點,資本形成總額拉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5個百分點,貨物和服務淨出口拉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0.5個百分點。[2]
視頻
「數據可視化」各國最終消費支出排名